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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严肃林木采伐管理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业园区林业办公室:
林木采伐管理是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鉴于目前一些乡镇林业站在执行林木采伐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少数林业站工作人员因失职构成了犯罪。为加强基层林业队伍建设与管理,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重申严肃林木采伐管理纪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做到政治上坚定;二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和要求,强化纪律观念、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三要加强业务学习。坚持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资源林政管理业务知识,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四要加强作风道德建设。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公道正派,诚实守信。
二、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管理规定。一要切实加强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要严格按照《开化县木竹采伐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照技术规程,认真做好采伐作业设计。设计必须到实地设计,认真操作,绝不能编造材料申报采伐;二要加强伐中检查。要按照《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蓄积50立方米以上的伐区必须进行伐中现场监督检查,对间伐、择伐小班,为防止超强度采伐,也必须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认真填写《伐中检查表》,将看到的情况与交待的事项写进,并要求采伐当事人现场签名;三要认真执行林木采伐公示、告知和伐后验收制度。要按规定认真做好审批前公示。“林木采伐告知书”要在发放采伐证的同时发放给采伐单位(人),明确告知必须遵守的事项。采伐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遵守先验收伐区后验收木材的程序,凭证实地每木检尺,并打上验收号印,坚决杜绝估堆验收,决不允许乱验收、乱打印等情况的发生。验收后要将结果及时公示。对采伐集体林木出售,乡镇站在验收后要督促村里按县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进县(乡)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公正交易;四要加强对转让林木采伐的监管,严防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
三、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坚持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工作要合理分工,明确责任,按章办事,站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对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要坚决处理。
各乡镇站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高行政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资源保护 采伐 管理 通知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