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政办发〔2008〕4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2008年名茶蚕桑基地发展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关于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县委〔2007〕1号)精神,继续推进茶叶产业化发展和“蚕桑西进”工程,根据茶产业发展目标和蚕桑西进总体规划,经县政府同意, 下达2008年名茶基地建设(含老茶园改造)指导性计划3000亩、蚕桑基地发展指导性计划3000亩。为切实抓好基地建设,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注重发展规划。坚持老茶园改造和新基地发展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一批老茶园,不断提升茶园管理水平。蚕桑基地发展要做好农户土地转包、流转等工作,尽量做到集中连片,规模发展,避免农药污染造成养蚕损失。
2、强化任务落实。各乡镇要利用当前有农闲的有利时机,结合实际,尽早动员,将任务落实到业主、到山地田块,开展整地等基地建设前期工作,为适时栽植做好准备,确保基地建设符合质量要求。
3、重抓建设质量。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大片基地要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按照基地建设规程和技术要求,把好基地建设的规划设计、整地施肥、苗木调运和苗木种植各个环节的质量关,确保基地发展一片成园一片。
4、确保苗木调运。及时做好基地发展所需苗木的预订工作。基地建设所需的苗木原则上由县特产局调运,确保所需苗木品种纯正、质量过关。
附件:2008年乡镇茶叶蚕桑基地发展指导性计划
二OO八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农业 特产 计划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 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P02008043059072703678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