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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交〔2008〕14号
开化县交通局关于2008年全县交通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重点办、高速办、康庄办: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抓好交通法制工作,对于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县交通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法治浙江”、创建“和谐交通”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及市、县交通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建设为重点,继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努力提高交通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完善依法行政的推进机制,进一步把依法行政工作引向深入。
1、认真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各交通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2008年的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步骤,量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落实。
2、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和规范行政程序机制。积极研究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探索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实施情况反馈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二、完善行政许可网上审批机制,抓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和备案工作。
1、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工作。提高行政许可即办率和办结率。承诺件办理期限要从原来的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压缩,力求对所有待办件、急件和材料齐全的承诺件当即办理,承诺件的按时办结率达到100%。要逐步推行网上许可,提高办事效率,实施便民的行政许可。
2、要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实施交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程序,健全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登记公布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公民异议处理机制等,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协调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业社会形象。
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省厅(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规定和《衢州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衢市交[2006]234号)实施行政处罚,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处罚标准就低不就高,约束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减少执法的随意性,防止权力滥用。
2、继续开展“文明规范执法示范单位”活动。大力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有针对性开展文明执法主题活动。各执法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交通部印发的《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做到能记、能背、会用。各单位要按照衢市交[2008]5号文件精神,对贯彻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采取预防和整治措施。贯彻执行情况报县局法规科。县局将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忌语》和《禁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忌语》和《禁令》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加强执法装备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强化执法的科技含量,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执法效率。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1、继续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交通部印发的《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搞好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市局被确定为浙江省唯一的交通部行政执法责任制联系点,全县交通系统要以此为契机,切实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及时总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2、不断完善网上公示内容,大力推进交通电子政务,提高交通行政服务效率,努力塑造交通行政执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3、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时限办结制,把服务贯穿到执法工作中去,真正做到亲民执法、服务为民。
4、畅通举报投诉咨询渠道。通过畅通举报投诉咨询渠道,加深与群众的联系与沟通,有效提升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确保做到每一起投诉、举报、咨询有处理、有结果、有回复。
5、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年内各单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活动,要将执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列入评议内容,注重发挥好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五、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积极做好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
1、加强交通行政复议的能力建设。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明确行政复议工作职责,落实行政复议人员,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全面履行好行政复议职责。
2、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消除诉求屏障。交通行政复议机构要建立涉法投诉、信访等案件的转办、移送制度,消除诉求屏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法定渠道解决行政争议。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受案范围,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保证符合受理条件的复议案件受理率达100%。建立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职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完善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规范复议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实地调查、质证听证、协调和解制度,规范使用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等法律文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复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率达到100%。
4、创新办案方式,注重办案实效。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构建和谐复议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按照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着眼于系统内部纠错,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撤销,对不当的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既要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交通部门依法履行职权;既要开展对申请人的法制教育,又要加强对执法单位的工作指导,实现行政复议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六、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1、在执法队伍中建立考任制度。逐步推行新进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录用制度,有条件的部门要逐步推行公开招考制度,把好执法人员准入关。
2、加强和完善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各执法单位要认真落实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建立培训学习档案,并将其作为执法人员年度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针对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新颁布的与交通行政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
3、实行执法人员动态管理。不定期对持证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知识抽考,成绩作为对持证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第一次抽考不合格的人员,执法证年度审验不予通过,并记入执法人员年度审验管理档案。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可以在下一年度进行补考。对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收回执法证件。
4、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办案技能现场操作比武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办案基本功,推进办案规范化。特别要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处罚的程序、文书制作、自由载量裁决权,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消除人为因素,同时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七、加强普法工作,广泛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宪法、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主题活动,将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坚持服务群众的宗旨,大力宣传交通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新颁布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针对交通执法中经常出现的阻碍正常执法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履行应尽义务,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2、加强交通领导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完善和推广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学法用法考核考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鼓励和引导公务员在管理服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交通法制宣传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单位人员的法律培训;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公路路口、车站、港口、码头等交通场所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
3、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开展“法律进基层”活动。做好面向社会、面向公众、面向基层的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探索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开展义务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各个时期的交通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性交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活动,使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增强人民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
二○○八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交通 法制 工作 通知
抄送:市交通局,县法制办,县人大法工委
开化县交通局办公室印制 2008年4月9日印发
附件下载:开交[2008]14号,关于2008年全县交通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08。4。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