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政〔2008〕14号
关于成立大溪边乡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根据省文化厅《印发(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文社[2007]4号)和《关于(浙江省非物质文化的遗产普查表式参考文本)的通知》(浙文社[2007]102号)的精神几要求,结合我县(文广新局)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溪边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东军
副组长:余敬松
成 员:方德祖、汪培兴、胡俏、余立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实施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政府,方德祖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实施小组组长。汪培兴任实施小组副组长,胡俏、余立新及各村普查员为实施小组成员。
此页如正文
大溪边乡人民政府
2008年4月12日
主题词:非遗 普查 通知
送:县文广新局 下发各行政村
大溪边乡党政综合办 2008年4月12日印发
大溪边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安排表
| 内容 | 时间 | 工作重点 | 时间要求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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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储备阶段 |
2008年4月 |
1、向领导汇报 |
4.10 |
乡文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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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立组织,以政府文件下发 | 1.18 | 乡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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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宣传发动建立村、乡普查队伍 | 4.25 | 乡普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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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落实经费、普查员确定培训 | 4月底 | 乡普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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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实施阶段 |
2008年4—7月 | 1、全面开展普查、普查员分组进行普查、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 5.10前 | 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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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乡普查员到村指导 | 5.10前 | 乡普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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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立档案、收集整理 | 7.10前 | 乡文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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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整理保护清单 | 7月前 | 乡文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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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编制“非遗”分布地图 | 8月前 | 乡文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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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查阶段总结阶段 | 2008年8月---9月 | 1、普查验收、汇总查漏补缺 | 9月 | 乡普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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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做好非遗申报工作 | 9月 | 乡文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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