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开化县教育局
关于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环发〔2008〕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就加强我县2008年中高考期间的环境执法监督、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5月25日至6月12日,每日19时至次日7时城区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因产生的噪声影响考生考试的生产、生活等活动,停止使用可能产生噪声的装置和设备。
二、在高考考试日(6月7日和6月8日)和中考考试日(6月11日和6月12日)的昼夜24小时内,城区考场周围所有建设工地一律停止施工作业。
三、歌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和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边界噪声排放标准。在高、中考考试日,考生住地附近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在22时后停止营业。
四、在中高考期间,环保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管力度,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从严处罚。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噪声污染事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环境污染投诉电话(12369和13867022369)及时向环保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中高考 噪声污染 通知
抄报:市环保局、市教育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县府办、政协办、公安局、规建局、文广局、城管大队,金明、肖渭根、吴水松、
李华蓉、徐海廷,存档。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8年5月 2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