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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08〕38号
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北小及华小:
随着气候逐渐转热,我省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今年4 月份以来,我省已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身亡事故,有放学途中到池塘边捉鱼虾时失足溺水,有双休日到溪边玩耍时不慎掉入水中溺死,有放学路上到池塘游泳时溺水。溺水事故的发生,给死亡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为了吸取教训,减少和避免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近期,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班(队)会、黑板报、校园网、专题报告、观看安全教育光盘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严格纪律,教育中、小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准在上学、放学途中下水游泳;不准不识水性的人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
二、开展排查,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各校要结合我局统一部署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对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详细的排查,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学校要争取当地政府及村委会的支持,聘请一些义务监管员在关键水域和时段进行巡护,对上学、放学期间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三、严格责任,抓好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各学校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根据《浙江省预防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防溺水安全预案。同时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以制度明确学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为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各校尤其要做好中午时间段学生的管理,防止学生私自外出游泳。
四、各方联动,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管理的时段。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社区(村)的联系,制定专门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要通过《告家长书》、家长会、家长学校、家校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要求家长特别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学校 安全 预警 通知
抄:市教育局,县委办,县府办,县安委办。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