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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池淮镇人民政府文件
池政﹝2008﹞32号
关于要求立项修复水毁水利设施及资金补助的
报 告
开化县水利局:
“5·28”、“6·9”、“6·18”三次大洪水,冲毁我镇堰坝12座,其中:池淮镇溪大坝7座;防洪堤105处,长5090米;渠道16处,长3600米;机埠5处,装机50千瓦。经预算,需投入修复资金872.03万元,洪水过后,镇村马上开展生产自救,对12处堰坝进行了临时抢修,确保农业生产灌溉。计划在秋冬进行全面修复,由于损失严重,投入资金数量大,镇村困难较大。为此,特向县水利局申请,恳请县水利局将我镇水毁水利设施给予立项修复,并给予前期临时抢修工程一定的资金补助。
开化县池淮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水毁设施 资金补助 报告
主送:开化县水利局
池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08年6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