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杨政[2008]22号
关于印发《杨林镇防洪抢险救灾预案》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切实保障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杨林镇防洪抢险救灾预案》经镇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杨林镇人民政府
2008年6月 5 日
杨林镇防洪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杨林镇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指挥长:祁洪利(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黄应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彭春林(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新林(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黄铮(副镇长)
陈祥林(人大副主席)
成员:曾有明、刘 刚、叶其丙、江育民、江光富、程有田、杨卫东
二、值班时间及人员安排
按镇政府文件安排,执行时间从2008年4月10日——2008年9月30日。
三、抢险队伍及职责
1、由镇政府武装部组织民兵应急分队60人,随时听从指挥长的指挥调动,由周新林同志负责。
2、遇特大暴雨,持续时间长,灾情发生后,各村负责人要迅速到岗到位,实行1小时报告制度。
3、由指挥长迅速召集有关单位到灾情发生地查灾核灾,疏散群众,保障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灾情发生后,镇综治办、安全办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程有田、叶其丙、江育民负责。
四、后勤保障工作
1、后勤物资保障由镇指挥长,副指挥长调拨所需物资到位。
2、车辆、船只保障由指挥部负责。
3、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由党政综合办、社会事业办负责。
五、医疗保障工作
由镇医院在抢险过程中的救护工作。
六、报灾报警工作
由村管、土管负责安排。
七、抢险组织协调工作
由指挥长负总责,随时了解抢险物资、组织车辆调动人员到位,并负责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抢险工作的措施
1、如遇特大暴雨,特续时间长,24小时内必须全方位到位值班。
2、当水位超过正常水位时,以及滑坡地段必须通知水库及沿河居住群众作好转移准备。
3、全镇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防洪抢险救灾期间,所需人力、物力、财力必须无条件服从统一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发扬抗洪抢险的精神,尽职尽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08年6月 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