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杨政[2008] 21号
关于印发杨林镇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
通 知
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杨林镇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林镇人民政府
2008年6月2日
杨林镇道路交通
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开化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防范,深入整治,强化监管,推进创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道安办工作职能,妥善处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二)编制目的
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机动车辆在本镇境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
1.轻微事故:轻伤1至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
2.一般事故:重伤1至2人,或轻伤3至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3.重大事故:死亡1至2人,或重伤3至10人,或轻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或省道路中断三小时至六小时,或危化品泄;漏造成污染
4.特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或省道中断六小时以上,或危化品泄漏造成严重污染。
(五)工作原则
1.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
镇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各村参与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及时救治,逐级报告;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预防为主的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全面负责全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
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交通事故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示,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本镇道路交通安全整顿措施和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
1.指挥部成员及工作分工
总指挥:镇长祁洪利,负责指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面工作。
副总指挥:副镇长彭春林负责协助总指挥全面处理重、特大道路 交通事故工作。
人武部长周兴林,协助总指挥做好小分队、卫生、医疗、物资、车辆等部门的调度工作。
派出所所长樊略,协助总指挥做好调处及治安工作。
交警中队队长章革,协助总指挥做好协调联络工作。具体负责事故调查处理、道路畅通等工作。
指挥部成员:邹武、江育民、杨卫东、叶其丙、江上汪、何松茂。
2.工作组分工
(1)现场处理组
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组 长:章革
成 员:交警中队全体干警
(2)治安维护组
协助公安部门维持治安秩序,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组长:周兴林
成员:鄢则文 罗来富 程维友及全体小分队队员。
(3)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织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抢救伤员;制定抢救多人内外伤的救护方案,尽最大努力抢救人民群众生命,减少死亡。
组 长:杨卫东
成 员:镇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
三、启动应急预案
(一)事故报告程序
1.报警(交警中队电话:6467202 派出所电话:6046110)
2.报县委、县政府及公安安监等部门
3.通知卫生院积极做好遇险人员救治、工作。
4.命令镇快速应急小分队积极参加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共分四级响应。分别为:
Ⅰ级响应: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
Ⅱ级响应: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Ⅲ级响应: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Ⅳ级响应: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其中Ⅰ、Ⅱ级响应由镇道安办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待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到位后做好配合工作。Ⅲ级以上响应由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全权负责处置。根据事故发生变化,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可随时提高应急响应等级,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县有关部门。
2.基本响应程序
基本响应
(1)当确认道路交通事故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的村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成立由所在村主任、支书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有关要员做好前期救援行动。
(2)事故发生后,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镇政府,镇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县有关部门。镇重(特)大事故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各工作组人员迅速到场,参加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
(3)参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在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和事故处理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置和救援工作。
扩大响应
如果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扩大已涉及社会稳定大局,预计凭本镇现有的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的,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以镇政府的名义,报请县级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响应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经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总指挥宣布响应结束。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事发地村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事态扩张倒查追究
根据事态扩张有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经调查确认后,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倒查和追究事态扩张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遇有人员变动情况,由该职位继任者承担相应职责。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杨林镇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成员名单
杨林镇人民政府
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祁洪利 镇 长
副总指挥:彭春林 副镇长
成员:周兴林 镇人武部长
樊略 派出所所长
章革 交警中队长
邹武 镇交管站长
江育民 镇安监站长
杨卫东 镇卫生院院长
江上汪 镇农机站站长
叶其丙 镇人武部干事
何松茂 镇中心学校校长
2008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