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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农〔2008〕34号
开化县农业局关于抓好2008年度“强龙兴农”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项目实施主体:
为全面落实“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根据省农业厅统一部署,我县从2007年开始组织实施“强龙兴农”示范工程,计划在全县高效生态农业领域创建一批高标准、高起点的现代农业示范样板和典型,促进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现将2008年全县“强龙兴农”示范点工程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建设思路
“强龙兴农”示范工程是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农”的重要工作载体。各相关实施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示范工程实施。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坚持与农业基础建设、产业布局优化、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管理创新等有效结合,努力拓展示范工程的建设思路。
三、把握创建要求,严格建设管理
示范工程建设必须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真正做到可看、可学、可推广。各示范点必须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内容和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实施台帐,项目完成后要认真做好实施工作总结。各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建设管理责任及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保证建设进度和创建质量。县农业局年底将对示范工程建设情况组织专项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省农业厅统一认定命名。强龙兴农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示范点建立定期复核制度,经复核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予以撤消。
三、落实创建职责,强化工作保障
示范工程建设由县农业局统一牵头组织,局属各单位及相关主体具体负责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县局下达的年度示范点建设计划,编制建设方案,组织实施示范点建设,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同时要积极争取和加大资金投入;今后与示范工程相近或类似的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将重点安排示范点建设。各示范点经省厅认定后要设立明显的标志牌或标识,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开化县2008年度“强龙兴农”工程示范点建设计划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强龙兴农 示范点 建设 通知
抄送:省农业厅计财处,市农业局,县府办,汪宇祥副县长
开化县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