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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池淮镇人民政府文件
池政﹝2008﹞37号
|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开政办发[2008]5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督查检查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从2008年4月底至7月底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深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工作部署,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理隐患、预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形式和总体要求 按照镇政府的统一布置,专项行动在各村、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基础上,由各部门按职能分工分头实施,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综合督查和汇总上报工作,总体要求: (一)坚持专项行动与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监管责任相结合,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制度。 (三)坚持专项行动与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大安全投入,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坚持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相结合,治理大隐患、预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督查面不小于二分之一。 三、督查重点和内容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的单位、场所、路段及设施,以及集镇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三合一”场所、出租房。 (二)重点督查的综合内容 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2、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3、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视程度及领导小组成立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和责任分工情况; 5、隐患数据库建立情况和各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公示情况; 6、隐患的监控措施和整改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费用的提取及风险抵押金缴纳的实施情况; 8、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9、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10、安全基础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1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 12、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3、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 2008年5月,镇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成立排查组织,进行自查。并于5月底将企业开展的自查情况向镇安监站报告。 (二)第二阶段: 2008年6月,由镇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进行专项督查。 (三)第三阶段: 2008年7月,迎接上级督查组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查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并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二)周密部署。要结合实际,确定督查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特别是对近年来各类事故频发的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区域进行重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 (三)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农民信箱、宣传栏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整改不力的企事业单位,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查。 (四)畅通信息。镇安监站要及时掌握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材料。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 百日督查 实施意见 抄送:县府办、县安委办、县安监局 池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08年5月24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