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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08〕75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举办开化县首届师生书画大赛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书画展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北小及华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进一步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繁荣书画艺术,激发全县广大师生书画艺术兴趣,展示我县师生书画艺术创作成就,根据县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开化县首届师生书画大赛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书画展。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开化县教育局
2、协办单位:开化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开化县书法协会、
开化县美术协会
二、投稿要求
1、参赛对象:全县教育工作者(包括离退休教师)、在校中小学生。
2、征稿内容: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可用古诗、词、赋及名人佳句或自创诗、词、短文等,提倡围绕歌颂改革开放30周年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能体现时代风貌或开化特色的内容,作品要求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寓意深刻、构思新颖。
3、作品规格:书法(含毛笔书法与硬笔书法)、美术(画种不限)作品形式不限。绘画及毛笔书法作品材料4尺整宣以内,格式以条幅、斗方、中堂为主;硬笔书法作品材料为16开红线书法纸,水笔书写。落款应符合书画作品规范,并在恰当位置注明学校、年级或班级、姓名。
4、作品数量:驻城学校(上交各类作品的件数分别计算)可按不多于学生数的4%、教师数的10%,每个乡镇中心学校可按不多于学生数的2%、教师数的6%;离退休教师自愿参加,不受人数比例限止。
5、截稿时间:
6、收稿地址:开化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郑开富, 联系电话:6013154。
三、评选、作品集、展览:
本次大赛分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1、初评:初评工作由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自行组织。
2、终评:
(1)县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书画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学校报送的作品进行终评,评出入选、获奖和参展作品。
(2)作品设奖奖项和名额(三类作品的总获奖人数):
①教育工作者组:
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
②中学组(含初中和高中):
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
③小学组:
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
④离退休教师根据上交作品的数量情况另行设奖。
⑤设组织奖若干名:根据各学校的组织和获奖情况,评选出若干个组织先进单位,并进行表彰。
(3)作品展览:组委会将于2008年12月份举办“开化县首届师生书画大赛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书画展”。
(4)教育局拟精选入选及获奖作品,编辑出版《开化县首届师生书画作品集》。
四、有关事项:
1、各学校应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本次全县师生书画比赛活动。在初评及作品再创作期间各校可邀请我县书画家给予点评、指导,力争为大赛遴选精品。
2、各校送交作品时,请填好附表,与作品一同上交。
3、拟邀请我县书画家的学校可与县文联联系。联系人:吴建其,电话:6014708,手机(短号):668707。
附:各单位选送书画作品清单表(见PDF文档)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师生 书画 大赛 通知
抄:市教育局,县委办,县府办,宣传部,李华蓉副县长。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下载:开教发[2008]75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举办开化县首届师生书画大赛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书画展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