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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2008]29号
林山乡城乡困难救助对象信息平台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切实保障我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探索建立分层分类救助制度,逐步健全项目齐全、标准有别、协调配套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我乡困难救助对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认真开展城乡困难救助对象信息平台建设,为创新我乡救助工作机制、完善救助政策、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协调救助行动提供前提和基础,不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以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和社会扶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行政村为单位,科学、全面地掌握辖区内因种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和家庭的信息,年内在各村建立起城乡困难救助对象信息手工台帐,乡和各村委会建立起计算机网络台帐。纵向努力实现县、乡、村三级信息对称、标准统一、上下一致的城乡困难救助对象信息平台;横向逐步实现民政、残联、教育、卫生、工、青、妇、慈善等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促进我乡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我乡社会救助效果和工作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2008年9月1日至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乡、村干部会进行部署全乡困难救助对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二、9月6日至10月25日为实施阶段,村建立城乡困难救助对象信息和台帐,乡建立困难救助对象信息计算机台帐。
三、10月25日至11月25日为总结完善阶段,对各村建立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进行检查。一是检查工作程序是否规范;二是了解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是否存在异议,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掌握标准,注意工作方法。
1、关于困难标准:农村五保、乡村三无人员、低保家庭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执行;低保边缘户家庭应掌握:(1)大病医疗救助。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患大病符合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或虽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但花费医疗费用较多,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在本村(居)平均生活水平下线的。(2)住房困难救助。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无房户和危房户(危房标准由乡规划办掌握),农村执行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3)就学困难救助。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因体力、智力和特殊原因难以承担子女就学的。(4)其他困难救助。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
2、关于重度残疾人标准。按省、市确定的残疾等级,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的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含义是:拥有我县户籍,持有残疾证,残疾种类和等级为肢体残疾一级、智力残疾一级、视力残疾一级盲、精神残疾一、二级的对象。
3、关于家庭收入核定标准。参照省民政厅制定的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结合开化实际,我乡低保家庭收入按以下标准计算:(1)种植业收入:粮食作物(含稻谷、小麦、玉米、蔬菜)按每亩200元—300元计算;经济作物(含大豆、油菜籽)、水果种植按每亩500—700元计算;林特产(含油茶、名茶、毛竹)按每亩800—1000元计算,林木按每亩每年100元计算;食用菌类按每万袋5000元计算。(2)养殖业收入:蚕桑按每亩200元计算;牲畜类,按生猪每头300元、牛每头800元计算;鱼类养殖按每亩600元计算(3)工资性(含务工)收入:务工人员的工资按县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予以核定(2008年为700元);受雇做临工、点工的收入,男性按每人每天40元、女性按每人每天30元的收入计算。(4)赡养、抚(扶)养费:凡成年人,均应承担其赡养或抚(扶)养义务,由赡养或抚(抚)养人按下列标准支付赡养(抚养、扶养)费:农村每人每年200元;公务员(含年收入在15000元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其工资、福利总收入的10%支付;法定赡、抚(扶)养人家庭为低保户的或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0%的,视其为无赡、抚(扶)养能力。(5)其他收入:有固定门面、店铺经商的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收入予以核定,有固定摊位经商的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收入予以核定,流动贩卖蔬菜、水果等小商小贩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收入予以核定;从事踩三轮车的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收入予以核定;人力车搬运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收入予以核定;家政服务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收入予以核定。
具体核定标准按县民政局(开民字[2008]78号)《开化县城乡困难家庭收入核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
(二)严格规范程序,实行阳光操作。1、召开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文书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讲清开展这一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步骤和要求,重点要讲清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的问题。2、各村因村制宜召开村“两委”会、村民小组长以上骨干会或村民代表会,对照标准,研究、提出并初步登记相关表册内容,由5人以上签字后报乡民政办。3、乡民政办根据村上报的情况逐户上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初步确定救助方式、低保分类和停止救助时间。各村要以城乡困难救助对象信息平台建设为契机,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情况开展一次核查,对已不符合继续享受低保待遇政策的,要取消其低保资格。4、村根据乡镇民政办审核的情况,将初步认定的低保户、大病户、无房危房户、就学困难户、重度残疾户公示7天,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
(三)、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措施。社会救助是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由国家和社会给予一定物质援助的制度。各村两委要把城乡困难救助对象信息平台建设摆上维护民权、落实民利、保障民生的高度来抓,摆上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的高度来抓,摆上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和谐林山”、“平安林山”建设的高度来抓,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把这一实事做实、好事做好,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乡政府成立困难救助对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长郑瑛为组长,分管领导宋国军为副组长,郑忠文、詹建晟、余贤富、徐劲松、程春仙为成员,负责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各村两委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圆满完成我乡困难救助对象信息平台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八年九月四日
主题词:救助 信息平台 建设 实施方案
抄报:县民政局,县府办
林山乡党政办 2008年9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