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何政[2008]48号
关于开展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和建村发〔2008〕236号及开政办发〔2008〕98号文件要求,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将我乡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危旧房调查工作
省委、省政府提出在全省实施“强塘固房”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合理安排,确保把我乡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完成好。
二、成立乡农村危旧房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为高质量完成本次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任务,乡政府成立农村危旧房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为汪松生,成员为余东红、汪东平、龚富红、汪少华。各村要全力配合好协调小组开展的各项工作。
三、调查对象
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存在严重结构缺陷和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居住安全的住房。
四、调查范围
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农村居民在住危旧房。重点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洪灾易发区的农村危旧房以及农村低保标准200%以内困难群众的危旧房。
五、调查内容
1、摸清农户家庭经济状况。根据2007年底家庭收入情况,以及是否享受政府五保、低保待遇,确定其经济状况类别。本次调查将农户经济状况划分为五保户(分散供养)、低保户、低保标准100%—120%(含)、低保标准120%—150%(含)、低保标准150%—200%(含)和其他等六个类别。
2、查明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包括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围护结构等方面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
3、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包括计划改造面积和改造方式。
4、对被调查房屋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总体评估。通过评估农房本身的质量状况,结合考虑农房所处地理环境及主要致灾因素,分“较差”和“差”两个等级对农村危旧房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六、时间安排
(一)各村委会完成初步排查
一般排查确定对象以乡政府提供的排查参考数。10月27日前完成初查,调查表报乡协调小组。
(二)调查组对危旧房户进行实地逐户调查
乡调查组根据村委会提供的排查结果,结合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确定调查对象,进行实地逐户调查,拍摄危旧房相关照片,形成“一户一档”档案成果。11月10日前,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报县固房办。
(三)制定危旧房改造实施计划
乡根据调查成果,制定本乡2009—2012年农村危旧房(含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实施计划,于1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县固房办。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农村 危旧房 调查 通知
抄报:县固房办、民政局、规建局、水利局、国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