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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委[2008]40号
关于金村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细则实施
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企事业党支部:
《2008—2012》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的工作领导小组和责任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监督执行。
二00八年十月十八日
金村乡2008—2012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的工作领导小组和责任分工
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良中
副组长:汪彩丹、施国雄
成 员:毛金田、徐美花、余益民、余贤福、汪百齐
二、责任分工:
(一)、郑良中同志
1、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对全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乡纪委负责具体工作。
(二)、汪彩丹同志
1、对乡政府组成机构及乡属机关事业单位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对乡政府组成机构及乡属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乡纪委负责具体工作。
3、对政务、村务、厂务管理和公开负总责。乡纪委、党政综合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三)、施国雄同志
对分管条线和工作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主管以下工作:
1、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2、负责受理查办各类举报、信访案(事)件。
3、负责监督、检查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制止各种不正之风。
4、具体落实乡、村两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5、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落实宣传教育活动。
(四)、毛金田同志
对分管条线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工作:
1、企业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2、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3、厂务公开工作。
4、整顿规范农民建房审批收费和土地管理工作。
五、徐美花同志
对主管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和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规范组织发展和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
2、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3、清理和规范报刊杂志征订秩序。
4、规范机关干部人事工资事务。
(六)、余益民同志
对分管条线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主管以下工作:
1、落实征兵工作。
2、抓好专武队伍和应急小分队建设。
(七)、余贤福同志
负责规范各级人大代表的活动和制度建设,并负责指导和监督全乡行政组织和领导。
(八)、汪百齐同志
对主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