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马政〔2008〕54号
马金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林场:
现即将进入森林防火期,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相当严峻,森林防火工作不容忽视。为切实有效地遏制和预防森林火灾发生,责成各村认真按照《浙江省森林防火工作条例》和《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加强野外巡查,加强扑救队伍建设,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火种上山、使用电猫、烧田埂、在林区内烧灰积肥、燃烧香纸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用火行为。希各单位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二ΟΟ八年十月七日
主题词:林业 森林 防火 通知
| 抄送:县林业局、县防火办 |
| 马金镇人民政府 2008年10月7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