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价[2007]30号
关于核定县城各社区居委会卫生保洁费标准的
通 知
县城各社区居委会: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县城市卫生保洁采取分块承担的办法。为确保县城的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承担日常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社区居委会可向卫生保洁区域内的居民适当收取卫生保洁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收费范围和对象:负责承担卫生保洁区域内的除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保洁的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居民。
2、卫生保洁费收费标准:每户每月5元,即60元/年.户收取。
3、卫生保洁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卫生保洁人员的工资、保洁工具的购置等支出。
4、本通知自二○○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请收文后。到县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七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收费标准 通知
抄送:县政府办、县文明办、财政局
开化县物价局 2007年8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