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排查和整改了大批事故隐患,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开政办发〔2008〕39号)、《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开政办发〔2008〕50号)精神和市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督查验收办法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11月25日前在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组织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县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园区、县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验收。为做好督查验收工作,现将督查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督查验收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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