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11月1日,我镇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县森林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期的森林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认识
森林消防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宣传教育是森林消防重要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各村(林场)、中小学校要从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森林消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森林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将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制定森林消防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各村(林场)主要负责人是森林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森林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
二、注重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各村(林场)要采取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平时宣传与重点时段宣传相结合、社会宣传和重点单位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与典型火灾案例宣传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办墙报、写标语、贴布告、发传单等形式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校每年要坚持在学生中开展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消防信、发放一张森林消防宣传卡、写一篇森林消防作文、出一期森林消防黑板报、上一堂森林消防课”为主要内容的森林消防“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把《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开化县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开化县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我县近年来的一些火灾典型案例等宣传内容,及时有效的向全社会宣传,宣传普及到每一家庭、每一个人员,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森林消防工作
做好森林消防工作,基础是群众,重点在基层,难点在老人。为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必须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在防火期内,各村(林场)要开展火险隐患排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予以整改;要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坚持三级火险以上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森林消防紧要期,要安排足够巡山管火人员严防死守;要加强对痴、呆、傻和反应迟钝等特殊人群的管理,落实监护人员责任,禁止特殊人员上山从事生产活动和玩耍弄火;应配齐足够的扑火器具和防护装备,确保满足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在村口、路口、山口以及森林消防重要地段必须设立森林消防宣传警示标牌;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主新风。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真正成为自觉行为。
四、加强值班,随时掌握森林消防动态
各村(林场)在防火期内(11月1日——4月30日)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双岗制”,主要节假日和防火紧要期要强化值班。
五、加强培训,提高森林火灾扑救综合能力
各村(林场)必须加强对森林消防队伍的点验和队员的森林火灾扑救知识的培训,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业务素质,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拉的出、拉的快,力争“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附:1、城关镇森林消防和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责任书
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森林消防 通知
报:县府办、县森林消防指挥部
城关镇综合办 2008年11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2008年城关镇森林消防和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责任书[2008]61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