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开化县林业行政案件办案质量
基本标准及评判办法等五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有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案件文书制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县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了开化县《林业行政案件办案质量基本标准》、《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制作标准》、《林业行政案件调查证据规格与处罚依据》、《林业行政案件办案质量评判办法》和《林业行政案件办案质量评分标准》,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1、开化县林业行政案件办案质量基本标准
2、开化县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制作标准
3、开化县林业行政案件调查证据规格与处罚依据
4、开化县林业行政案件办案质量评判办法
5、开化县林业行政案件办案质量评分标准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法制 处罚文书 标准 通知
开化县林业局办公室 2006年5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