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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09〕18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校舍安全和自然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北小及华小:
据县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县梅汛期总降雨量接近常年同期,但降雨集中期较前几年明显。为切实做好汛期校舍安全和自然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根据《衢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校舍安全和自然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衢市教计[2009]35号)和《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09]2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防汛抗灾意识
随着“四改工程”的顺利完成和校舍维修改造计划的实施,学校硬件设施安全性增加,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大的校舍安全事故,部分干部教师的防灾意识有所淡化。各校要高度重视汛期校舍安全和台风、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雷电等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对校舍安全和自然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科学防范。要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管理,做到早安排早落实,把校舍安全和自然灾害防御工作抓实、抓细。
二、全面排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各校要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认真、仔细、扎实地开展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严肃通报、认真督办、限期整改。各校要在汛期前对所有(含在用、在建和闲置的)校舍、活动场所和教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情况书面上报县教育局财基科。要坚持校舍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密切关注破旧校舍,防止发生意外。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落实措施整改,限时消除安全隐患。如整改存在困难的要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鉴定确认为危房的校舍,要立即无条件停止使用,坚决予以封闭管理。
三、突出重点,落实防汛抗灾措施
校舍检查中要把危旧房、人字架房屋、易霉烂的土木结构房屋和闲置校舍作为重点,落实防灾措施时要以制订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为重点,增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校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气象、水文、地质灾害易发区图以及乡镇规划等资料,编制和完善当地中小学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明确各乡镇内防御自然灾害的重点学校,并指导辖区学校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编制和完善具体的防汛防台预案,建立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机制,提高学校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对临近江河、山坡、地势低洼,易受暴雨、山洪、小流域石流、滑坡、崩塌等灾害威胁的学校,要坚持巡查制度、值班制度,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临灾预警、避险转移、临时安置等防御措施要落实至每个班级,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的准备,必要时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四、加强教育,提高防灾自救能力
各校要重视校舍安全的宣传工作,把校舍安全知识和防汛抗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的演练,结合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国际减灾日等特殊节日和科普活动周等活动,通过宣传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学校网站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师生 员工防灾减灾意识的抗灾自救能力。
五、加强沟通,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各校要加强与当地防汛、气象、国土、水利、建设、交通、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灾情预测、灾害防范、抢险救灾等方面取得他们的支持。各校要认真执行校舍安全检查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值班期间值班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各校要以校舍基本信息调查为契机,建立每幢校舍的安全档案。安全检查记录要及时归档。
六、请各校在
附件:学校汛期校舍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开教发[2009]18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校舍安全和自然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