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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池淮镇人民政府文件
池政﹝2009﹞21号
关于印发《池淮镇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村、各化工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池淮镇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九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 整治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安监局,存档。
池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09年4月7日印发
池淮镇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县安委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根据《开化县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开化县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提升我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监管制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监管行为,提高安全监管效率,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零增长”,杜绝各类化学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推行“分级监管、分类监管”工作方式,对本辖区企业按安全管理ABC分类划分企业监管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分别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检查,并将C类企业列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对象。建立企业落实“查”“治”隐患、安全评价机构和专家检查组负责“挑”隐患、安全监管督促“治”隐患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主要任务如下:
(一)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确定并公布企业分级名单,制订检查工作计划,全年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计划4月底前完成。
(二)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常态化。召开相关企业参加的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督促企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督促企业切实落实《浙江省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作业行为。完善并实施重大危险源“两牌一箱”及事故警示牌、安全隐患整改告示牌和化学品事故专项报告等四项制度。动员部署工作4月15日前完成。
(三)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送制度。设计表格形式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不同监管等级企业分别按工作计划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制度。报告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设备设施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人员变动情况、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等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情况。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表。镇安监站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即使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结合实际,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特别是危化品建设项目入地的审查工作。严格新改扩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以及试生产(使用)备案等工作程序和内容要求,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化工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跟踪机制,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跟踪检查,及时报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五)继续做好新一轮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督促从业单位及时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同时严格执行安全许可条件,促进换证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签证。
(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对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提请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政府将依照法律法规对其关闭。
(七)进一步深化安全标准化活动。根据高危行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和省安监局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加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的宣贯力度,充分运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段和鼓励措施,推进安全标准化实施进程。2009年,全县危化品生产企业市级以上达标率力争达到50%。
(八)部署加快推进化工危险工艺(装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安装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安委办〔2008〕26号)和省安监局(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要求,制定推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工作方案,落实企业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时间表。对于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从项目设立安全审查起,按照《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要求,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落实工艺及装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安装和控制措施。4月20日前,上报2010年前需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企业名单和推进工作方案。
(九)根据县安监局部署,做好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积极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了解行业整体安全生产状况,为实施危险化品使用行政许可做好准备。
(十)按照属地原则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查验、充装、发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8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安排
根据县安监局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各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举行全员反“三违”宣传活动,主要负责人至少给员工上一堂安全教育课。
3.每季度开展三次以上全方位的隐患大排查;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要自聘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在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
4.加强隐患治理管理,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排除,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治理目标、经费、机构、时间和安全措施“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5.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详细记录安全检查情况。
6.符合事故隐患告示牌挂设条件、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的,要按省局规定挂设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和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并落实整改或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企业第一次全面排查工作须在4月底前完成,并向主管部门及县安监局报告隐患排查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镇政府监管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及时对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做到层层落实,督促企业及时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2.对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较多或重大隐患的企业,按企业分类要求管理,并进行跟踪问效、监督问责,必要时报政府挂牌督办;对未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出的隐患未制订整改计划、排查出的隐患未及时落实整改或未排查出隐患的企业给予通报,违反法律法规责令整改并视情依法予以处罚。根据督查情况,按照“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要求,确定服务企业名单,明确安全服务重点。
3.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行为;
4.督促企业对危险作业场所、环节安全管理,按照省安监局四个技术规范性文件落实安全作业措施;督促企业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二牌一箱”、事故警示牌、安全隐患整改告示牌和化学品事故专项报告四项制度。
5.根据省安监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地推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工作方案,分类引导企业开展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鼓励企业选用合适的DCS系统、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自动化安全控制设施。
6.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调查摸底,重点针对使用剧毒化学品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用于化工生产和化学制药的生产单位,掌握企业底数、了解基本情况,为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作好准备。
7.按照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相关工作制度,六类台帐和安全检查记录,结合安全标准化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日常检查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建档、分级监管,并加强档案管理。
8.汇总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时统计分析通报情况。6月10日前,向县安监局报送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查出隐患统计台帐及其他工作落实情况的阶段性总结。
9.及时督促并引导被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产整改的企业,在完成隐患整改后,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和企业申请,及时报告对隐患进行销号。对逾期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继续停产整改;对整改无望的,提请政府予以关闭或督促企业实施停产搬迁。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动员,认真实施。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要按照省、市、县安委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工作方案十一项主要任务,认真做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动员部署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督促、引导企业从“人、机、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系统性开展一次全员“查身边隐患”“杜绝三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真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员工的自觉行动。紧紧抓住本地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切实落实整改;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隐患,要积极研究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措施。
(三)登记建档,分级监管。应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基础档案。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制度,落实企业和重大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责任。完善各类管理台帐,做到企业分布情况清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熟悉、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掌握。
(四) 立足治本,标本兼治。努力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多管齐下,以综合治理推进标本兼治,力求隐患排查治理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依法生产经营与依法监督管理的有机结合、推进科技进步与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相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与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互相结合。
(五)深入宣传,强化监督。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活动,宣传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有效发挥广播、电视、政府信息平台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发动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化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