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目前,清明节将至,且今年的清明节是我国第二个法定节日,上山游玩、上坟烧纸人员剧增,森林火灾隐患增大,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森林资源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村要从建设和谐社会发展大局,建设生态文明和维护生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村主要干部要亲自抓,护林员要坚守岗位,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地块责任、包片责任和对特殊人群的监管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因失职、渎职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直接责任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各村要以宣传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为契机,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要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标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要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护林员深入到每一农户,进行防火知识和文明祭祀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预防森林火灾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重点宣传依法治火、责任追究等情况,达到查处一案,警示教育一方的效果。
三、死看硬守,严格野外火源管理。随着天气转暖,野外生产用火逐渐增多。各村要深刻剖析当前森林防火的不利因素,采取果断措施,狠抓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严防发生森林火灾。清明节期间,要组织佩戴明显标志的森林消防巡护人员上山到岗,对扫墓活动的重点地段、路口要落实人员严防死守,严禁一切火种和蜡烛、鞭炮、香纸等易燃物品进入林区。对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逐人签订监护责任书。要加大对墓区等重点区域的看护巡查。各村要结合实际,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路边、清隔离带内可燃物等“五清”活动,并组织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四、强化措施,及时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各村要根据情况变化,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各村森林消防小分队要随时待命,及时检查和补充装备,严阵以待,一有火情,迅速出击,快速扑灭。火灾发生时,各村主要干部要到火场第一线,及时组织扑救。要加强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科学扑火教育,掌握安全自救常识,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村要强化24小时值班和主要干部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无阻。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火情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乡森林消防指挥所(报警电话:6070100),需向上级报告的火情,由乡森林消防指挥所报告。
二OO九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森林消防 清明节 通知
抄送:县森林消防办、县府办
何田乡党政综合办 2009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