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村镇人民政府文件
桐政[2009]11号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开政办通〔2009〕21号《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镇安监站长为副组长,镇纪委、公安、教育、规建、文化、卫生、工国土、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联系人:周移开,电话:6044280,661863)。
二、工作重点
以关系国计民生的供电、供水、供油、供气、交通运输等单位,商场、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等为重点。重点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等。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10日至3月15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职责、检查范围。组成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
(二)全面检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迅速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排查“三合一”场所,并登记造册,通过排查确定一批火灾隐患重点区域和单位,并在年内整改到位。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在开展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开化县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和《开化县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情况统计表》,于4月30日前报送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镇政府将在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在排查检查的基础上,梳理辖区或行业内消防安全状况。严格按照省政府“六个一律”的要求,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即:凡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采用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未依法经消防验收合格和开业前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责令立即关闭;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已损坏,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要求,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爆竹。
(四)验收小结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前期检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于2009年8月5日前将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当前消防安全形势,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火灾防控措施。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好落实,落实专人具体抓,做到工作分工不分家,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消防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落实责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认真落实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明确职责、任务,切勿走过场,确保检查质量。对在本次行动中工作部署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广泛宣传。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以宣传贯彻新消防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类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开展 消防安全 检查整治 通知
抄送:县消防大队
桐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