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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化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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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化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科室、稽查局、信息中心: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县委[2009]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附:《开化县国家税务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

 

 


 抄送:开化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衢州市国家税务局

开化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3日印发

 

 


开化县国家税务局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我局列入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为切实做好学习活动工作,根据开化县委关于印发《开化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2009〕10号)和开化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动员大会精神,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县实施“生态立县、特色兴县”战略,坚持“集中要素主攻工业,克难攻坚推进项目,改革创新增强活力,改善民生维护稳定,转变作风提升能力”工作主线,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保证。搞好学习实践活动,对于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改进机关党的工作作风,促进国税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持续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学习实践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全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和方法步骤,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以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做好税收管理各个环节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

    二、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县局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实践载体,以县局领导班子和股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税收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工作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认真坚持“聚财为国、执政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使国税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实施“创业创新、富民强县”总战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具体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开展系统学习,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解放思想,科学分析、探讨税收管理实践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使党员干部对税收管理工作能不能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形成共识;剖析国税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实践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理清和落实符合实际的国税系统税收管理思路,使党员干部对怎么样推进国税工作科学发展有明确思路。

    (二)解决突出问题: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解决突出问题的重要动力,作为促进各项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求真务实、重在实效。着力消除对学习实践活动本身存在的模糊认识、片面认识,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重点破解系统和县局存在的制约和影响科学发展的问题;认真解决广大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巩固和发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创新体制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学习实践活动主要载体为总抓手,研究理清国税事业发展新思路,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攻坚力度。着眼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构建组织国税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发展机制;着眼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构建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保障机制;着眼于提升税收征管质量,以管理创新为动力,构建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着眼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营造公平税收环境,突出开化国税特点,构建优化纳税服务的服务机制;着眼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着眼于体现正确政绩观,优化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和社会公众监督机制等。

    (四)推进科学发展坚持把求真务实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将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党性修养的自觉行动,转化为着力提高调查研究、破解税收管理突出问题的能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管理创新的能力,改进税收执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努力在推动开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继续走在前列。

    (五)构建和谐国税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做到“五个到位”,即把促进发展的要求落实到位,把优化服务的要求落实到位,把规范执法的要求落实到位,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落实到位,把增进团结的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在思想和实践上夯实共建和谐国税的坚实基础。

    三、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

    学习实践活动总体上按照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注重实践、严格程序的要求,重点把握好以下主要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全局开展“推进科学发展,我该做什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观念、能力水平、精神状态与科学发展观不适应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服务意识、更新发展观念、夯实发展基础、改进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

    (二)突出实践特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大力开展“三学三改三提高、科学发展在身边”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科学发展理论、学习先进典型、学习业务知识,改进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思想水平、提高践行能力、提高工作成效。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体现到推动本部门的实际工作中,体现到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上。

    (三)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并创造性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在制定方案、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上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局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足正面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查找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勤政廉政、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要严格要求,突出重点,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自2009年3月16日全局动员大会开始至2009年8月基本完成,为期半年。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对象为我局所有党员,学习实践活动划分为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每个阶段包括3个环节。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3月至4月)

    这一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主要任务是学好理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要围绕“学习理论、问计于民,转变观念、科学发展”这一重点,统筹抓好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等工作。重点抓好3个环节:

    (一)学习培训。局党组、纪检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制定和落实学习培训计划,以个人自学为主,以集中培训、分批轮训、专题辅导、电化教育和专题研讨等形式为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县有关部署精神,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以及专题研讨、专家辅导、学习轮训等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探索科学发展的内在规律。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党员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学习报告;每位党员要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记好学习笔记。

    (二)深入调研。要围绕保稳促调、转型升级和改进作风等重点内容,按照县委要求,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确定一个调研课题,开展一次问计于民行动,理清一批破解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举措,形成一篇专题调研报告。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联系分工情况,重点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推进转型升级,创新管理机制,共建和谐税收,研究确定1-2个调研课题并带头开展调研。同时,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相互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特邀监察员、专家学者、纳税人、基层国税人员代表以及有关业务联系部门的意见建议,初步梳理出我局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局内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职责,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开展查摆问题、分析矛盾、建言献策活动,推动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深入。

    (三)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围绕“科学发展提升能力,克难攻坚勇创新业”这一主题,组织党员干部广泛深入开展“推进科学发展,我该做什么”思想大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开阔思路、开阔胸襟。通过大讨论,深化学习效果,把思想认识从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把工作思路集中到转变方式、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破解难题上来,在事关本地本单位、本部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科学发展新共识,实现思想新的解放和新的统一。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5月至6月)

    这个阶段是把认识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的关键阶段,主要任务是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方向。重点抓好3个环节:

    (一)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要把民主恳谈和民情沟通等作为主要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谈心,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在此基础上,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重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不纠缠历史旧帐,不纠缠个人责任,形成民主团结、敢讲真话、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所有党员干部都要参加以学习实践发展观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针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调研成果,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的情况,结合国税工作实际,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避免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分析检查报告,进一步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使之成为指导国税工作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文件。分析检查报告要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三)组织群众评议。组织评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参评人员既要有本单位的党员和群众,也应有一定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代表。重视吸收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等参加评议。参加评议人员可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行不行等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要体现到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月至8月)

    这一阶段是出成果、见成效的阶段,主要任务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狠抓整改,发展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要围绕“破解难题、建章立制、促进发展”这一重点,统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等工作。重点抓好3个环节:

    (一)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局领导班子要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政策制度,将整改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做到“四明确一公开”,即:明确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要结合整改落实方案,围绕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服务基层和纳税人等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正确处理组织收入工作中当前与今后、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创业创新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深入实施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规范税收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深化涉企科级岗位评议活动,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不断完善智能服务、“一窗统办”、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系统、自助报税服务。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健全完善国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行风建设。

    (三)完善体制机制。按照“边破解、边建制”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认真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安排。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组织收入机制、税收征管机制、纳税服务机制、干部人事和党风廉政建设机制等,为在税收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做好活动总结,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并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对解决本单位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情况的满意度。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要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五、突出重点,注重结合,努力提升学习实践活动成效

学习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目标要求,努力在深入上下功夫,在实效上求突破。根据省局和县委的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要深入开展五大专项行动。

    (一)调研破难三服务。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民生“三服务”活动是学习贯彻科学学习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目标要求,努力在深入上下功夫,在实效上求突破。发展观的重要载体,县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认真开展“三服务”的各项活动。以服务企业为基点,实施开展“七+七联企”服务活动,暨七个支部每一个支部联系七家企业共四十九户重点企业,积极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服务,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降低办税成本,帮助企业缓解外部压力,指导企业内强管理,外拓市场。以服务项目为重点,牢固树立“服务项目促税收”的理念,全面开展“局领导联系服务项目”活动,对投资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未投产的“绿卡”企业和我局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局领导分组牵头联系,主动上门开展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筹建期间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将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确保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以服务民生为落脚点,要服务就业创业,帮助农民增收,帮扶困难群体,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税收政策专项落实行动,整理收集《“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税收政策汇编》,在办税服务厅开辟“服务民生”绿色通道,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大学生创业以及农民办税提供咨询服务和便捷服务。全面推广使用《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系统》,增加农村税收服务网点,方便农民开具免税农产品发票,促进农民增收。安排优秀中青年干部下派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助村联户奔小康。认真落实与村头镇上边山村的联系帮扶工作,帮助联系解决贫困村的饮水问题和道路问题。定期走访低收入农户,帮助解决村民在生产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利用自身优势,积极联系就业岗位和农产品销售渠道,帮助农户增收致富。积极开展各项“关爱”行动,主动走访慰问特困户,努力为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就业和孤寡老人就医、养老牵线搭桥。

    (三)机关效能再提升。要按照创建“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创业成本最低、社会环境最优”的投资发展环境的要求,认真开展“两提高两降低”(即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专项活动,以“机关效能110”为平台,畅通与纳税人沟通渠道,广纳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扎实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深化行政审批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流程,推行阳光政务。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省、县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营造优势聚英才。要培养造就创新型人才队伍,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培养税务高级专门人才,加快人才库建设,充分运用好国税人才资源。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坚持以考促学、以考验训的工作办法,检验、巩固教育培训成果。加强后备干部人才的管理和培养,增强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的真实性和科学性,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增强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包案调处促和谐。要帮助联系村和联系企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搞好重点疑难问题专项整治,实行领导包案、专题破难、公开承诺制度,着力解决一批影响稳定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切实提高认识,紧密结合实际,对照上述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落实责任,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六、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学习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提供保障,确保活动健康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实践活动在局党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局党组成立学习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晓源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陈岩、姜松林、邹建文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机关党委,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姜松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启洪同志为副主任。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是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做好学习的组织、保障、记录和情况反馈上报工作,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的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制定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计划,重视运用新闻媒体和内部宣传栏、网页、刊物,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原则,宣传中央、省、县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和部署要求,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营造浓厚氛围。各党支部要层层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进一步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县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在确保党员干部全体参学的基础上,积极动员非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对退休党员,要视其身体健康状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他们参加活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确有困难的,可批准不参加活动。

    (三)突出活动重点。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工作、推进发展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要突出把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学深、学透,学用结合;要突出对照科学发展观检查自身存在问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紧密结合,带头落实,引导党员边学习边思考边整改;要突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摸准、摸透国税工作的一般规律,探索突破国税工作的机制束缚;要突出学习活动的实践性,结合国税工作的实践,以每个环节的高质量保证整个活动的高质量。

    (四)坚持督促检查。各级领导要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学习、讨论活动,主动与基层党员、干部座谈,带头给党员、干部上党课、作形势报告,积极率队开展工作调研。局学习实践办要建立指导检查制度,跟踪了解掌握各级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工作进展,认真指导、协调、督促解决学习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各党支部在抓好党员、干部的参学的基础上,要及时向局学习实践办反映各个阶段、各个环节情况,提出建议。局学习实践办公室要主动邀请县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四指导检查组领导进行指导检查,接受县实践办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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