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林政[2009]1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总工会和共青团浙江省委《转发中宣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安监管办〔2009〕68号)和县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乡开展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14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事关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各村委会、各企事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 “零增长”,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市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打造全省最安全城市,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宣传、检查、总结等各项工作。为加强对全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乡里根据实际,组建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俞明龙担任,副组长由汪国俊、汪爱梅担任,徐魏、王云土、鲁樟林、方理义等任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管站。
(二)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公益宣传、应急演练,全员培训等各种形式的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配合县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利用广播、农技110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栏、有线电视广播调频等各种宣传工具,集中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报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营造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舆论环境。
根据国家、省、县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乡拟组织以下宣传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2、配合国家“安全生产万里行”在我乡开展活动。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
4、配合县里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大蓬车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征文比赛。
7、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演讲比赛。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演练。
9、组织举办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10、组织开展“安全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11、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三)加强信息材料报送工作
各单位在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同时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请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和有关数据统计单于6月28日前报送乡安监站。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宣传 活动 通知
抄送:县安委办
林山乡党政办 2009年5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