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就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名对象
目前在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只考“统计法基础知识”一科。
(二)考试时间、科目:
1、考试时间:
2、考试科目安排:
上午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培训内容与有关费用
1、培训内容:《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在考前进行集中辅导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有关费用:参加培训考试人员交培训费80元,教材费每人每套56元,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两科合计90元,共计226元。
(四)报名时间
(五)报名方法
报名时需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请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办理(电话:6010079)。
对违反《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而从事统计工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县行政服务中心:6010079,县统计局:6013356 ,6013169。
附件: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
开化县统计局
二○○九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统计 从业资格 通知
抄送:市统计局
开化县统计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