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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化县招投标中心
2009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分中心、科室:
《开化县招投标中心2009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已经讨论通过,现印发个各分中心、科室,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开化招投标中心2009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积极争创最佳办事环境,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招投标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以及综合考核、突出重点、规范统一、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弘扬精神、提高工作效能和人员素质为出发点,积极营造一个爱岗敬业、廉洁高效、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二、考核内容、对象和标准
考核内容: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以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及其完成情况为基础,按照上级要求统一确定。
考核对象:招投标中心全体成员。
考核标准:考核采用量化计分的办法,实行百分制。
三、考核实施办法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各分中心、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2、考评程序:各分中心、科室对照考核内容、标准自评后报中心审定。
四、奖惩措施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下同)的按分值计算责任制;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按分值的80%计算责任制;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按分值的60%计算责任制;70分以下的不参与责任制兑现,并通报批评,计入个人档案; 50分以下的,当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也不得晋职晋级,影响严重的,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2、凡各室职能范围内工作受到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的扣10分;凡工作有创新成果,并受到上级领导肯定或表彰的,予以加分,有一项加10分。
3、个人当年违反“五条禁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