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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政【2009】31号
关于印发《杨林镇2009年“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
全面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2009年“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平衡推进“十小”整规工作,根据《2009年“十小”整规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2009年度全镇“十小”整规工作全面推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务院“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契机,“以整规促发展、整规促规范、整规促繁荣、整规促保护、整规促稳定”为工作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经济工作主线,按照“食为先,安为重,规为主,扶为上,促为本”的要求,在镇县全面推进“十小”整规工作,着力改善生产和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推动生产加工业的规范管理和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总目标,到今年年底,全镇基本完成“十小”整规任务(镇辖区的“十小”单位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 “十小”行业中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消费环境和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改善。
二、工作责任
1、行政村、部门
(一)对本区域“十小”行业的质量安全负总责。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十小”整规工作。
(二)按照“市县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乡镇具体负责,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建立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的“十小”整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各级基层的作用,协调开展联合整规行动。
(三)落实必要的“十小”整规工作经费,建立完善“十小”质量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2、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一)各村主要领导是本地区“十小”整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十小”整规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村“十小”整规要建立内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要求,落实目标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镇与村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目标责任进行再细化、再量化。要抓紧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整规工作办公室统一确定在“经发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村要有人员具体负责“十小”整规工作。要充分发挥镇各行业相应的对口管理机构,要完善并落实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整规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本镇2009年度全面推进整规的工作计划、行动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全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并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根据《开化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制度》要求,要完善镇指导制度、镇与部门协调机制、部门间配合机制,真正做到无缝隙、无死角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要根据去年的试点工作情况,结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对已出台的“十小”行业整规标准规范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本行政区域内应统一执行的标准规范。镇要组织开展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工作,提高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把关技能。
(二)分类整治,典型引路。
一是摸清动态情况,分类落实整规措施。根据“十小”动态变化情况,要对排摸情况进行梳理,按照待提高类、规范类和提升类的不同条件,分别进行整合提升和整改规范,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量大面广、提升空间较大的待提高类上,制定相应整规措施,确保整规工作有的放矢,对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要列为关停取缔类进行依法取缔。
二是典型引路推广,加强平衡推进。要用创新的理念,用多种方法和手段,提高整规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要注重试点乡镇的示范作用,同时要注重示范户的示范、引领作用。整规示范典型让老百姓看得见、学得起、体会的到。在树立示范户时,既要树立整规的典型,更要树立通过整规增加收入、得到发展的典型。通过整治与规范,争取我镇产生一批示范户。
(三)强化宣传,严格督查考核。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整规氛围。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提高“十小”行业业主的主体责任、社会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参与和消费者权利意识;要结合《食品安全法》宣贯、新农村建设宣传等形成立体的、多角度的宣传。
二是督查暗访查实情,跟踪督办务求落实。要根据“十小”整治的进度,及时开展对“十小”整规的督查。一要查进度,二要查工作有效性,三要查存在问题。镇政府将开展对各村和部门整规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暗访的重点一是看动员会、责任书、现场会、出政策、抓培训、搞督查这六项规定动作是否做到位;二是看自选动作是否结合实际、创新手段,是否起到安全、长效、便民、利民的效果。对工作不到位的,要提出督办意见并跟踪落实,推动整规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考核评价,全面推进。将“十小”整规工作的考核纳入镇政府对各村、部门的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中,采用倒扣分的形式计入考核总分。同时,要将整规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考核中去,为“十小”整规提供更广阔、长效的工作机制和平台。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转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有关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依法查处“十小”质量安全事件情况;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考核按百分制进行,在90分(含)以上的,不加分也不减分,在85(含)-90分扣1分,在80(含)-85分扣2分,在80分以下扣3分。
四、工作进度
1、各村必须在5月20日前,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完善机构设置,确定各行业整规工作的专门负责人和综合协调负责人。
2、5月30日前配合各牵头部门完成对辖区“十小”行业业主的分类和业务培训指导。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和有关法律法规、质量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3、6月25日前镇政府对各村工作开展一次督查。
4、7月30日前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对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一次性告知业主需要整改的内容,并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5、9月20日前镇开展一次预验收工作,理出整治难度较大的十小行业经营 户名单,分析原因,采取下步工作对策。推荐第二批“示范经营户”,并经牵头部门确认。
6、9月30日前,召开一次整规领导小组会议。解决一些政策性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7、10月30日前镇政府对各村开展一次工作督查。召开整规情况汇报会。
8、11月15日前完成对“十小”行业的年度检查评价工作。对达不到验收目标的村和“十小”行业,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与规范,确保我镇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推荐第三批“示范经营户”,并经牵头部门确认。
9、11月30日前镇政府开展对各村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做好县政府对我镇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准备。
五、责任追究
对未能完成年度整规目标任务的要予以通报;对“十小”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在整规期间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应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的开展情况报送镇“十小”整规办公室,还应将各行业的整规情况分别报镇“十小”办。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
杨林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