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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教育局文件
开教发〔2009〕33号
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对申报县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和书香校园的
学校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北小及华小:
随着我县教育创强工作的持续推进,全县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内涵建设有了较大提升。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高素质教育,同时也为了加强学校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化县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特色运动通讯赛”实施方案》(开教发【2008】53号)和《开化县中小学“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开教发【2008】5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申报2009年县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和书香校园的学校进行对口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时间:
二、评估组人员与评估学校安排 (见pdf)
三、评估程序:
1、校长作学校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台帐资料和实地察看。
3、分别召开师生座谈会。
4、阳光体育运动或特色运动展示。
5、情况反馈。
四、几点要求
1、被评估学校必须按时准备好备查台帐资料,提供简要书面总结各5份上交检查组。
2、检查组在验收评估时将重点检查学校规范办学、开齐开足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学生的体检情况分析及眼睛近似发病率,学生身体素质测评资料及分析,学校图书使用、管理及经费保障等情况。
3、被评估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的特色活动品牌建设。要重点挖掘开展特色活动亮点进行重点汇报和重点展示,提供充分资料,学校特色工作最好能提供课程化的校本教材。
4、具体的检查时间请各学校与检查组长联系。
二○○九年六月五日
附件下载:开教发[2009]33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对申报县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和书香校园的学校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