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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开质技监〔2009〕2号
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局各科、室、队、所,相关食品企业:
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9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食品加工生产领域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全面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打击无证生产列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的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使我县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促进我县食品生产加工行业、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要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治标。
三、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的工作范围是全县食品加工领域和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重点是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和列入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的重点行业是九部门公告中被列入的行业、我县主导、特色食品行业。整治的重点单位是有过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记录的企业、有过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记录的企业以及监督抽查质量经常不合格的企业。
四、工作进程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四个月,分三个阶段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摸底阶段。时间为
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1、召开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列入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会议,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部署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申报备案工作及自查自纠工作;
2、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标准的清理工作;
3、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向社会公布“
4、根据我县食品生产行业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走访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根据群众举报进行明查暗访,摸清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5、根据省、市局的部署,结合摸底的情况以及以往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查工作;
6、根据以上调查摸底的情况,进一步确定下步工作的重点和整治方案。
(二)清理整顿阶段。时间为
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1、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有无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所使用的添加剂是否申报备案,有无按照添加剂标准和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2、严厉处罚一批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和个人,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曝光;
3、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向当地政府报告,要采取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食品加工企业;
4、对于使用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非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要及时清理,对于行业中普遍的、具有代表性的情况要疏理。
(三)规范巩固阶段。时间为
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1、要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购买、使用添加剂的溯源制度,完善相关台帐、记录以及索证索票制度;
2、要通过企业标准的清理进一步明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限量;
3、加强对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4、要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列入监管的小作坊的检查和巡查制度,巩固和加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申报制度,对于顶风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打击;
5、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体系建设。要通过建立企业诚信体系来规范食品加工企业添加剂使用,通过培训宣传工作增强企业业主依法经营和社会责任的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县政府领导下,我局承担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的职责,局食品办承担专项整治办公室的职责,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局属各科、室、队、所要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者要追究责任。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专项整治中,局属各科、室、队、所要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心系百姓,顾全大局,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不留问题死角,保证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三)大力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根据省、市、县的统一安排,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开展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的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信息沟通,开展督查和评估工作。
1、局属各科、室、队、所要在每月12、27日向食品办报送整治信息、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由食品办统一汇总后根据要求定期向市质量技监局、县食安办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在
2、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督查和评估活动。春节前,要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2009年4月上旬迎接市政府对全市及各县(市、区)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
二OO九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市质量技监局、县府办、县食安委,汪晖副县长。
开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