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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9〕102号
开化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开化县2009年水利安全生产深化隐患排查
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农业服务中心、局属各企事单位:
根据开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化县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开安委〔2009〕4号)及衢州市水利局《2009年水利安全生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衢州水利〔2009〕64号)要求,结合开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我局制定了《开化县2009年水利安全生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隐患排治 实施方案
抄送:市水利局,县安委办。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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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系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县安委会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2009年水利安全生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我县水利系统运行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2008年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事故防御、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落实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局有关站、室、所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容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和范围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小水电建设和运行、河道采砂、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库区水上作业和山林防火、重点单位、部位消防安全。
(一)水利工程建设
以在建水利工程为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坍塌、施工车辆和机械伤害、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流石等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施工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水利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和重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保养;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深基坑、地下洞室、高边坡、起重机、塔带机、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过程中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排查、防范和治理。
(二)水利工程运行
深刻吸取今年3月27日海南博冯水库溃坝事故教训,以病险水库和高山屋顶水库为重点,严防大坝安全事故。主要包括: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三)小水电建设和运行
以小水电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和已建工程运行安全为重点,对水能开发、项目审批、资质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包括:已建和在建水电站安全度汛措施;无规划、无审查、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和整改;水电站安全年检制度落实;已建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运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水电站发电机、压力管道、引水渠等设备设施检修、维护。
(四)河道采砂
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通航及航道设施,公路、铁路、桥梁、管线、码头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五)水文测验
以水上、高空和防雷等水文野外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文测验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和消防救生设备;水文作业安全防护和救生器具穿戴;水文测验危险紧急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六)水利工程勘测设计
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气体的监测与防治。
(七)库区水上作业和库内山林防火
库区水上巡查和渔业捕捞等水上作业为重点,包括船只设施安全、水上救生器具配备和救生知识培训;库内管理范围内的山林防火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守护值班人员和抢险救灾队伍的落实。
(八)机关、食堂、仓库等重点部位
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为重点,主要包括:办公大楼、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设备维护保养和防雷防雨措施,人员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等。
四、工作分工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乡镇、工业园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属地范围水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管职责,局各站、室、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管职责。
五、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9年5月25日前)。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基础上,各单位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抓紧整改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排查出的隐患。并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水电、在建重点工程等为重点,部署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9年5月下旬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乡镇、工业园区、局属各企事单位要围绕汛期和建国60周年庆典安全做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局有关站、室、所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各乡镇、工业园区、局属各企事单位要针对年末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事故发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乡镇、工业园区、局属各企事单位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排查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措施落实、工作迅速、效果明显。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底向我局小水电管理站书面报送统计分析表(详见附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并逐级上报至县安委办备案。
各乡镇、工业园区、局属各站、室、所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负责分工范围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协调、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并将信息统计每月底报送小水电管理站(详见附表),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记录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小水电管理站要及时做好水利系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工业园区、局属各企事单位要广泛宣传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工业园区、局属各企事单位要认真总结全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水利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坚决防范遏制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