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正文

关于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朗读

 

 开化县桐村镇人民政府文件

 

桐政[2009]36号

 

关于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当前我镇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消防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下半年,气温高、雷电多、用电量大,是火灾的高发时期。引发火灾事故的因素多,任何疏忽大意,都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甚至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各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主动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扎扎实实地把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农村和企事业单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各成员单位的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部门要按照(开政办(2009)21号)《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对竹木制品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多合一”企业、中小学校(幼儿园)舍、出租房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排查,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认真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按照“力争不出大事,尽量少出小事,有事迅速妥善处置,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做到“隐患必查、隐患必除”,确保我镇火灾形势平稳。

    下半年,要重点开展两项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一是竹木制品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我镇竹木制品企业大部分为家庭式作坊,甚至少量企业还是“三合一”建筑,这类企业大多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匮乏、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如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不加强,制度不落实,稍有不慎,极易发生大火,造成严重的经济财产损失。为此,各村、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督促、组织和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开化镇竹木制品加工企业消防安全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8月15日开始—9月10日前)。通过自查自纠,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一批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9月下旬,镇政府将组织安监、林业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督导组赴各村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督导。

    二是幼儿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我镇幼儿园大多存在建筑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且场所布局不合理,教职员工消防知识薄弱,幼儿自救逃生能力匮乏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为此,各村及教育部门要从建设平安开化,打造园舍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工作目标出发,督促、组织和指导幼儿园严格按照《开化镇幼儿园(托儿所)消防安全要求》,认真进行排查整治(8月10日开始—8月25日前)。排查整治要坚持“关键部位重点查,细微问题不放过”的原则,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不留问题。8月底前,镇政府将组织公安、教育、安监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督导组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督导。

    三、创新形式,强化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各村、部门要以新《消防法》的实施为契机,按新《消防法》及新发布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要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方针政策和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常识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等,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大队要根据产业、建筑和人群特点,针对不同群体,结合各类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要组织好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公众聚集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我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消防   安全   通知                                       

报送:县府办,县消防大队                                         

综合办                                          2009年8月21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aihuaxian/20210625/34100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