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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教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县财政局、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教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要求,为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教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就做好2010年教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未享受房改政策的教职工。

    二、住房补贴资金的缴存和发放

    县财政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给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补贴专户,单位自行配套、自行解决部分由单位汇缴到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补贴专户。

    县财政审批后的住房补贴发放金额由县教育局通知各校,并由各校自行到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发放工作是1998年年底前参加工作教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的扫尾工作,因此,请各校接到通知后立即予以公示,凡有公办教职工工作的地方必须通知到位,并认真进行查漏补缺,务必做到应报尽报。

    (二)为确保填报工作准确无误,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应将本校审核后的汇总清单公示七天以上。

    (三)填报及发放工作由教职工组织关系所在学校完成。

    四、工作行事历

    (一)2010年1月1日至10日,各校将本通知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行计算工龄、补贴金额等相关数据。

    (二)1月11日至12日,各校进行数据汇总。

    (三)1月13日至20日,各校将本校审核后的汇总清单进行公示,并组织填写材料。

    (四)1月21日至22日,各校上交有关材料。

    (五)1月27日前,县教育局将汇总材料送县财政局、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五、上交材料

   (一)纸质材料:

    1、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的汇总表;

    2、《2010年度开化县职工补贴享受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房产证复印件;

    3、汇总表须盖学校公章,并经校长、经办人签字;房产证复印件须盖学校公章。

    4、上述纸质材料全部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用硬皮纸。装订顺序:汇总表→按汇总表顺序排列的《2010年度开化县职工补贴享受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房产证复印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二)电子材料: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的汇总表。

    六、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财基科:赖建恩,电话:6021556,手机短号:629954。

    附件:1、有关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操作要点

         2、2010年度县教育系统1998年年底前参加工作未享受住房补贴人员住房补贴汇总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住房补贴  发放  通知

抄:县财政局,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李华蓉副县长。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25日印发

 

 

有关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操作要点

 

一、发放对象为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未享受房改政策的教职工。1998年12月31日以前死亡的教职工不在本范围内。

二、享受的标准及范围:

(一)1994年底(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享受住房工龄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两项。

(二)1995年1月1日后至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

(三)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因其只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故不在本次发放范围内。

(四)各种住房补贴的标准如下:

1、工龄住房补贴标准:540元/㎡×0.6%×工龄×享受面积标准

2、工龄的计算方法:1994-参加工作年份+1

3、一次性住房补贴标准:

开化县城 :770元×26%×享受面积标准÷2

华埠、马金镇:600 元×26%×享受面积标准÷2

其他乡镇 : 500元×26%×享受面积标准÷2

4、享受住房补贴的面积标准:中高85㎡、中级及科级75㎡、初级及一般人员65㎡。

四、注意要点

(一)夫妻双方有一方参加过房改的,另一方视同房改。

(二)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在开化县区域内参加过房改的,另一方也视同参加过房改。

(三)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不能享受住房补贴。

(四)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而房屋产权转让或转移他人的,不能享受住房补贴。

(五)华埠、马金两镇的集资建房,须到县住房中心核实,县城螺丝山教师集资建房及县城高知楼购房到县教育局财基科核实。

(六)退休(职)或在职教职工的出生年月有疑问的,请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查阅核实。

(七)已死亡的教职工请在备注栏内注明时间,以便备查。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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