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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政办发〔2009〕118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特种设备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的一项关键工作。近几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特种设备数量大幅增长。截止2009年底,我县共有特种设备1383台,压力管道23.5公里,各类气瓶8万余只,从业人员达到1.6万余人。为确保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重要性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其安全运行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乡镇、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从构建和谐开化、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以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建设,促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各乡镇、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明确职责,制订措施,落实责任,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到位,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要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维修、安装)、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在用设备依法登记、依法报检,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保证重大危险源防范监控和事故隐患及时整改,保证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并适时演练,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要落实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的管理责任。各乡镇、工业园区每年要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
三要落实政府部门的安全监察责任。县质量技监局是履行安全监察的职能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建立完善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责任制,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严把安全准入关,依法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活动开展安全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认真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四要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技术把关责任。县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及时向监察机构报告检验检测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杜绝因把关不严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配合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承压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特别是要把占比数量较大的锅炉和起重机械设备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我县每年要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一批全面检查单位和重点监控设备名单,并行文公布,因地制宜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和安全监察工作,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进一步实现特种设备规范管理和运行。
一是加大对全面检查单位和重点监控设备的巡查力度,特别是压力高、人员密集及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设备和场所。
二是加大对小化工、食品小作坊等场所使用的小锅炉、二手特种设备进行整治,强化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三是加强对人群密集场所电梯的安全监察,强化定期检验工作。电梯应当每15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取证专业维保单位进行。要加强对简易电梯的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电梯和未经许可擅自制造安(改)装的客货电梯要依法查处和取缔。
四是对新引进的招商项目所涉及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提前告知特种设备安全有关事项。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建设项目中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核对,查清项目建设中使用的特种设备数量、安全状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执行行政许可制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加强监督,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我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点是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三落实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两有证即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一检验是必须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一预案即要有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动态长效机制。重点要抓好“五项制度”的落实:
建立年度考核制度。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落实,要列入到年度政府安全责任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各乡镇(工业园区)与辖区各相关企业签订。年底由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工业园区)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和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进行考核。
建立封闭制度。积极发挥检验机构事前监督作用,将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前置到设备本体之前进行检验,提早发现隐患,为及时整治隐患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对经整改完毕且验收合格的设备,及时将其从隐患数据库中注销;对企业提交的《特种设备停用单》和《注销单》进行相关登记,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与检验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相关封闭处理。
建立监察与行政处罚分段实施制度。推行特种设备管罚分离的措施。县质量技监局负责对特种设备的日常监察工作,对发现的存在隐患设备的企业发放《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企业若未按时整改完毕并经验收合格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将案件移送到相关执法部门,并按法律法规等相关程序,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建立警示告知和挂牌督办制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开展摸底、调查和梳理工作,按照《开化县安全生产警示规定》,对存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较大的单位和企业,落实约见警示、书面告知制度;对隐患整治不力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分批上报县政府实行挂牌整治;对挂牌督办后整改措施仍不到位且工作不配合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要予以通报直至新闻媒体曝光或者网上公示,同时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惩处。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发挥各乡镇(工业园区)质监员协助监督管理的作用,扩大特种设备安全巡查面。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做到发现一批,整治一批。同时建立每月信息通报制度,通过每月一次的定期交流,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乡镇政府之间的协作,合力将开化县的特种设备隐患降到最低程度。县特种设备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定期发布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报告》。
五、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环境
县特种设备整顿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县特种设备整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经贸、教育、公安、财政、规建、农业、水利、卫生、工商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和推进本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各乡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特种设备安全与各项中心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对忽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大力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各新闻媒体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特种设备事故典型案例,切实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 安全 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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