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林场、联村干部:
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度木材采伐计划的通知》(开政发[2009]37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下达全年林木采伐计划8889立方米(材积、下同,含自用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本次下达的林木采伐计划是我镇2009年度的最大限量,包含已审批各地的农民自用材、灾害木等采伐计划。今年我县被国家林业局列入全国首批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时间为2009—2010年度。改革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实行总量控制,不细化采伐类型、消耗结构和林分起源分项限额,但在具体伐区作业设计与审批发证时区分类型。各村、林场要认真研究计划分配方案,指标分配应按照用材林资源量、林龄分类排序和林业项目实施需要统筹考虑,遵循抚育间伐优先于皆伐、纯林优先于混交林、人工林优先于天然林、杉木优先于松木、松木优先于阔叶树的原则。农民自用材计划应予以保证。为保证林业还贷、杉木强化抚育(含大径材培育)和生物防火林带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单列了还贷材(含配套)、强化抚育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采伐计划。这几项计划属专项计划,相互之间不得自行移用。审批要求在10月底前结束。
二、切实加强对林木采伐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今年是采伐改革管理试点起步年,采伐量大,任务重,要求高。特别是根据试点要求,简化了采伐管理环节,集体林权所有者可直接向镇申请审批采伐。各村、林场及联村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林木采伐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肃林木采伐纪律,继续执行“七个不准”的林木采伐制度,特别是在205国道、17省道、主干县道沿线第一层山脊线内严禁皆伐。在审批发证前要实行林木采伐公示,采伐单位(个人)要与审批单位签订承诺书,林木采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技术指导和监管不到位,造成森林资源被破坏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林政管理不到位的村,镇政府将暂停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直至林政秩序步入正常化。
三、坚决执行采造挂钩制度。为加快我镇生态建设步伐,推进林业产业跨跃式发展,进一步明确造林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采造挂钩制度,及时更新采伐迹地(含火烧迹地),严防新增荒山。今后凡年度造林任务未完成的村、林场,采伐计划将予以调减,直至取消一般商品材采伐。
附件:城关镇2009年度林木采伐计划表
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开化县2009年度林木采伐计划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