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10年度省、市、县科技进步奖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省、市、县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推荐工作,根据省、市、县科技进步奖项目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07-2010年通过鉴定(评审),且没有获过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均可推荐申报。
二、推荐书请严格按照其填写说明打印(手写概不受理),省、市级一式16份,附件材料2份装订成册;县级9份,附件材料1份。材料不退还。
三、附件材料包括:鉴定(评审)的许可证复印件、提供鉴定(评审)的技术资料、鉴定(评审)证书、成果登记证书、经济效益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证明材料均需提交盖有印章的原件,经济效益证明应由财务部门盖印出具。属通信评审的成果,还需附上每一位评审专家的通信评审表。
四、凡符合推荐条件而没有组织专家评审的项目,请在3月3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
五、推荐时间至2010年4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我局负责对推荐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凡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成果,将不提交专家评审。如有不详之处,请与我局科技信息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014952,联系人:叶芹玲。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推荐 科学技术奖 通知
抄送:县府办,徐大可,存档。
开化县科学技术局 2010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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