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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政办发〔2010〕22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严肃县政府会议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以及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巩固和深化学习活动成果,高度重视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注重加强会风建设,狠抓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个别领导干部对会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不遵守会议请假制度,无故缺会;有的不按会议要求参会、未经同意由他人代会;有的迟到早退,在会场上接打电话、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影响了县政府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也不利于县政府重要决策的部署和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严肃政府会议纪律的要求和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严肃县政府会议纪律,保证会议质量,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参加县政府会议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县政府会议主要是指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以及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县政府会议是县政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研究问题、部署工作的主要形式,也是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 各乡镇、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参加县政府会议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严肃会议纪律,按规定认真参加各类县政府会议,自觉维护县政府权威。
二、严格执行有关会议制度
(一)会议请假制度。县政府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遇工作安排上有冲突的,原则上应尽量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的,必须按程序报批,经批准同意后才能请假或调整人员。
1、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必须会前出具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的书面报告,说明请假事由,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批准。
2、会议对象因故不能参加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或主持的其他政府会议,必须会前出具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的书面报告,说明请假事由,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批准。
3、会议要求参加对象因故不能参加其他县政府领导召集的政府专题会议,会前必须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核批准。
(二)会议报名签到制度。各乡镇、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明确参会人员,认真做好会议准备,需汇报或发言的要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并及时报送有关材料;会议通知有明确报到时间的,参会人员要按时报到、签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主动说明原因,并及时履行相关手续;未履行相关手续又不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会处理。
(三)严肃会场纪律。与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会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早退。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不要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不在会场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严禁在会场内接打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要集中精力开会,确保会议良好秩序。严格保密纪律,要按照会议要求,做好相关会议内容和材料的保密工作。会后,不得将会议材料遗留在会场,涉密资料要按保密要求办理。
三、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一)监督机制。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县政府会议出席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会议报到及参会情况进行全程督查跟踪。
(二)通报考核机制。县政府督查室对县政府会议出席情况实行通报考核制度,无故不按要求或不参加会议的单位,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县政府督查室予以通报批评,按照考核办法酌情扣分。
附件:县政府会议请假报告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会议 纪律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