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杨政〔2010〕24号
关于印发《杨林镇农村清洁工程实施办法》的
通 知
为巩固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健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特制我镇订农村清洁工程实施办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我镇农村清洁工程顺利实施。各行政村要成立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妇联为成员的村级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本村清洁工程实施工作。抓好本村级保洁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保障保洁员工资待遇,建立工作台帐。
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保障我镇农村清洁工程有章可循。各行政村要建立、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清洁工程考核制度,要完善村规民约等有关保洁机制,并将村卫生保洁制度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三、完善各项检查考核制度、确保我镇农村各项清洁考核制度落到实处。
镇清洁工程领导小组,重点检查村庄环境卫生状况和村保洁员队伍建设情况等;村实施小组由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组成,重点检查保洁员责任制落实和村民小组卫生分区包干情况等;村民小组重点检查农户“门前三包”和宅院卫生状况等。其中:
1、村民垃圾分类袋装、垃圾入池(箱);
2、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3、保洁员村庄道路、及村旁主要公路清扫;
4、保洁员垃圾收集、清运、分拣处理;
5、村公园管理、养护;
6、村庄河道垃圾、漂浮物清理;
四、严格实施奖惩措施。年底,镇党委、政府将全年农村清洁工程实施工作督查结果进行汇总,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考核内容,将得分情况计入各行政村新农村建设的考核总分。镇政府以各村全年总得分为依据,进行评优活动,评出清洁村先进集体,评出优秀保洁员,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被县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督查通报点名批评的行政村,或农村清洁工程综合评分不合格的村将在镇对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实行倒扣分。
杨林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 农村清洁工程 实施办法 通知
杨林镇党政综合办 2010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