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有关单位:
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是实现森林蓄积持续增长,促进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关系的重要保证。当前全镇正处于集体林权改制工作的关键时期,群众的森林主体意识短时期内没有完全确立,对林改政策还处于敏感期、观望期,稍有不慎,易引起乱砍滥伐事件。各村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林政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发扬集体统管山的林政管理经验,管好山,护好林。为此,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作以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保护好森林资源,对优化我镇生态环境,推动新农村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的重要意义。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发展的命根子。各村及有关单位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从生态立县、维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协调解决好各种矛盾。要高度重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把它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在林业和生态建设中赋予森林资源管理基础地位,在林政管理工作中赋予森林资源管理主体地位。
二、切实履行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
各村要切实履行好保护森林资源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林政管理,重在村级”的观念,真正担负起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和保障措施到位。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护林公约》有关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与约束力度,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三、加强木材运输管理
原木(原竹)销售在产地起运前,镇林业工作站必须实地进行检验,按照县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实事求是开具运输证明。依法严格处理违法运输木材;不得放运无“运输证”、“检疫证”和林政号印木材出境。否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必须依法经营,收购有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并建立木材收购、出运明细台帐,林业站要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为竹木经营加工企业提供服务,促进我镇竹木加工企业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强化林地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管理的各项规定
要把林地保护管理作为当前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把保护林地放在与保护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使用林地。严厉打击未批先占、毁林开垦以及林地内挖沙、取土、采石等各类破坏林地资源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必须从重从严从快打击。
六、加强野生动物管理
规范野生动物的狩捕、经营利用、驯养繁殖的管理,实行许可证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狩捕、经营利用、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严惩乱捕滥猎野生保护动物和利用铁夹、电猫等工具非法猎捕的违法行为。
七、规范林权流转程序,积极做好林权调处工作,切实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本着有利于培育、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利于提高森林经营水平的原则,在不改变林地性质的前提下,鼓励林权权利人通过自愿、平等、合法程序进行林权流转。各村要依法开展林权流转管理与服务工作,凡程序合法、合同规范、手续完备的,要及时为其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流转合同不规范或手续不完备的,要积极对其进行协调、指导,促进双方协商沟通,依法予以完善;对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损害林权权利人利益的,要坚决予以终止,不得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下达采伐计划。集体山林权属的流转,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进行,并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采取招标、拍卖的形式予以流转,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各村要本着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调解和处理各类山林权属争议及林权流转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八、加强护林队伍建设
各村要选派一批威望高、讲原则、年纪相对较轻的护林人员,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村护林组织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业务知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全局观念强、政治思想好、业务技术精、组织纪律严、工作作风实的村林政管理队伍。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森林资源 林政管理 通知
报:县委办、县府办,县林业局、县古田山管理局 共印40份
苏庄镇党政综合办 2010年6月2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