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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池淮镇人民政府文件
池政﹝2010﹞36号
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通 知
各村、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转发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开安委〔2010〕5号)部署,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就开展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践行科学发展,服务小县大城,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安全理念和安全文化入厂矿、入企业、入工地、入村庄、入校园,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单位负责人、进安全管理员、进员工、进农户、进师生,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事故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素养,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活动时间
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0年6月1至30日。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9日,重点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任务、要求和各项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
四、组织机构
池淮镇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周维红,成员汪卫成、余小康、汪红玉、徐怀明、邱廷归、余中伟。
由池淮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决定有关重要工作事项。
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监站,负责具体协调各有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制发宣传画和其它宣传用品,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生产一线职工安全常识手册等资料。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图片展评活动。
4、组织企业员工开展查找安全不规范行为活动;组织企业应急预案的演练。
5、组织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检查。
6、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7、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日常宣教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不同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总结会,交流、推广有关企业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工作领导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事关和谐社会的构建,事关“平安开化”战略决策的实现。各村、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市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各村、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经费,组织、指导各项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大力开展各项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村、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法制宣传、岗位教育、应急演练、全员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要紧紧围绕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基层基础,创建长效管理机制,为促进工业企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及时总结,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在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各村、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村、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把活动安排(于5月31日前)和活动小结(于7月1日前)报送池淮镇安监站。联系电话:0570-6087506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宣传月 活动 通知
抄送:县安委办、县安监局
池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0年5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