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浙江省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等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 号)精神,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新课程理念,深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轻负担高质量”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实施“轻负担高质量”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义务教育阶段是基础教育的关键阶段,也是学生个体发展的关键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教育质量决定着高中段发展的规模、质量和学生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全社会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和人才质量。随着我县学校布局调整的基本到位和省教育强县目标的实现、高中段教育的普及、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人才需求的不断转变等,都迫切需要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新课程理念,实施“轻负担高质量”教育,全面推进高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端正办学思想,切实转变教育观念,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充分认识实施“轻负担高质量”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当前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我县中小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全面落实“三条底线”、“四个转移”等要求,努力实现开化基础教育科学和谐发展。
二、认真思考,科学定位,进一步明确“轻负担高质量”教育的基本内涵
“轻负担高质量”教育既是教育的理想境界,也是教育的永恒追求。“轻负担”与“高质量”是教育工作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是互为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轻负担”是“高质量”的基础和手段,“高质量”是“轻负担”的底气和目标。要坚持为高质而轻负,以轻负促高质。就教育现实而言,“轻负担”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开足开齐规定的课程,减少无效或低效的教育活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保证学生文体活动和锻炼时间;二是学生的显性课业负担得到有效控制,课后作业量适度;三是学生的隐性学习负担得到合理调适,学习的失败体验渐减,心理压抑感受渐弱。就教育理想而言,“高质量”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师敬业爱岗、为人师表、理念先进、充满激情、底气十足、课堂灵动、与时俱进。二是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高。学生品行优良、身心健康、基础宽厚、思维灵活、个性发展、勇于创新、善于实践、后劲充足。三是学校管理水平高。学校以德立校、依法治校、机制科学、管理民主、运行健康、特色明显、品牌凸现、亮点纷呈。四是综合评价满意度高。学生信赖、教师留恋、家长满意、同行认同、社会认可。
三、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力实施“轻负担高质量”教育十大举措。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要深入开展“轻负担高质量”教育大讨论,全面排查影响教育质量和学生负担的各种因素,区分有效与无效、高效与低效、科学与落后。全县着力推进以下举措,促进教育规范化水平、科学化程度、教育质量绩效水平等进一步提高。
(一)实施十大主题攻坚。全县确立十大“轻负担高质量”攻坚主题:一是主体广泛参与、提高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开展课堂行为观察研究、构建有效课堂;三是加强校园主题文化建设、增强德育工作实效;四是开展雏鹰争章活动、深化综合素质评价;五是加强生态资源开发、推进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包括深入开展文体“2+
(二)倡导科学减负提质。坚持以“减负不减教育质量,减负不减教师责任,减负不减严格要求学生,减负不忘培养学生刻苦学习精神”为指导科学推进减负,要充分利用现代教育学、心理学等指导教育教学改进,科学安排教学活动、合理调控教学节律,充分调动学生多种感官参与课堂学习,积极构建多元的“自主、合作、探究、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积极开展学习方法指导,倡导学生主动自发学习。重点将无效的课堂讲授、无效的机械作业、无效的补课辅导(包括晚自修时间统一上课)等减下来。
(三)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严格执行课程设置要求,确保各类课程开齐上足,严禁挤占、挪用音体美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深入推进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时间,认真开展体艺2+1项目测评。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积极探索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发与实施,优化实施各类专题教育,项目化、精致化组织实施各种主题活动,深入挖掘活动内涵,促进校园生活日益丰富。
(四)增强教师执教能力。以校长、骨干教师、班主任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师德修养、职业责任感和执教能力为核心,分层次抓好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将教研、科研的重心转移到研究学生、研究课程体系和教材教法、研究课堂上来,着力提升教师驾驭课堂教学能力。进一步优化校本教研,积极构建区域性教研训合作平台,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开展网络教研活动。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教师团队合作的教研合作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引导教师减少无效的个体劳动,着力建设好教研(备课)组、年级组和班级教师团队等。
(五)加大班额控制力度。各方面尤其学校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解决“大班额”问题。2010年秋季,各校应首先将起始年级的平均班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学区内适龄儿童因特殊情况超出规定学额须经教育局审批核准。有条件的学校应积极开展小班化教育的科学实践和研究。
(六)提倡限制性分层教学。大力提倡实施班内分层教学,严禁以分层教学实验等名义变相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等。鼓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在易分化学科中实施走班制教学。为不同学习基础的学生设计具有分层目标要求、分层学习策略、分层检测要求、分层作业设计的学习方案,着力提升学生据案自主学习能力。根据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提高教育个性化服务水平,切实做好后 20%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七)加强招生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中小学招生机制,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坚决反对跨学区招生,积极推进民办小学“电脑摇号+自主录取”的招生模式,全面深化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从 2010年开始,逐步加大分校录取名额分配比例,提高毕业生人数在名额分配中的权重,降低因违规补课、违规招生等原因而受罚的学校的分校录取生的比例,逐步减少初中“择校生”毕业时参加省重点中学“分校录取”的比例。
(八)推进书香校园建设。要通过学校购置、学生捐献、同伴互借、组建读书俱乐部等方式丰富学生阅读资源。系列化开展“读有品位的书,做有修养的人”主题读书活动,创设亲子阅读、同伴阅读、师生共读等载体,开展阅读积极分子、书香家庭、书香班级评比和阅读考级、阅读争星等活动,着力构建学校悦读文化,不断激发学生热爱学习、崇尚阅读的热情。
(九)提高作业管理水平。着力提高作业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增强作业的选择性,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从严控制教辅资料,有效控制学生课后作业总量,确保每天小学生 10 小时、初中生 9小时的睡眠时间和一定的自主学习时间。不断丰富课外作业形式,除书面作业外,提倡布置口头作业、研究性学习作业、实践性作业等。进一步完善各学科作业管理规范,落实“四个凡是”作业模式,提高作业批改与反馈的时效性,培养学生严谨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十)实施“轻负高质”监测。根据“轻负担高质量”要求,确立“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监测评估体系(附件3)。监测评估工作坚持专项督查、问卷调查、抽样测试等多种方式协同运用,既重视过程又关注结果,既正视基础又看重发展。“轻负担高质量”监测结果,将广泛应用于学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考核、重点普通高中“分校录取”名额分配、“轻负担高质量”星级学校认定、评优评先等之中。
四、完善机制,多措并举,合力推进“轻负担高质量”教育深入实施
(一)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县教育局教研室和义务教育学校上下联动,共同建设好备课资源(课程教学课件)库、精选作业习题资源库、评估检测试卷库和教师学习资料库等,提高全县中小学教育资源库共建共享水平。
(二)建立研讨促进制度。一是县教育局确定“轻负担高质量”教育试点学校,实施“布点试验、课题带动、典型引路”的推进策略,定期组织召开“轻负担高质量”策略研讨会或经验推介会;二是县教育局教研室将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研究领域相近的攻坚项目组建成 “项目协作体”,定期召开项目协作体成员联席会议,加强交流研讨;三是定期汇编“轻负担高质量”教育信息,并将其中的优秀经验公布在教育信息网或推荐到相关报刊上专版介绍。四是定期组织校长、教导(教科室)主任、班主任等开展论坛活动。
(三)建立评比奖励制度。一是建立“轻负担高质量”教育星级示范学校评定制度。分年度确定一批试点学校,并给予学校在项目确定、教师调配、仪器配备、学习培训、课题立项、教研支持等方面的一定优先权。二是建立“轻负担高质量”星级示范学校评估认定制度。依据“轻负担高质量”监测结果,每年从试点学校中评出若干所“轻负担高质量”星级示范学校。三是针对“轻负担高质量”教育主题攻坚中涌现出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果,每年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创新奖”评比;四是开展“书香校园”、“优秀班集体”、“先进教研(备课)组”、“百佳班主任”、“轻负担高质量”示范教师等评比活动;五是逐步开展县级特色学校(项目)验收认定工作,要求学校以校本课程固化学校特色。六是将各种评定结果纳入校长和教师的绩效工资考核和学校发展水平评价。
(四)建立督查推进制度。县教育局将推行“四表”公示制度,建立“学校”实验工作定期视导制,“减负”工作公开承诺制、过程督查制、学期汇报制、结果公告制、责任追究制、处理公开制,并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确定阶段性“轻负担高质量”重点工作,通过专项督导(查)强力推进。对于“轻负担高质量”教育指导思想不明确、行动迟缓的学校开展专项视导,提出督办意见,保证学校“轻负担高质量”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五)构建联动协作机制。一是县教育局成立县区域推进义务教育“轻负担高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的推进工作。各相关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推进本校的“轻负担高质量”教育工作。二是各相关处室根据教育职能分工,对照《“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监测评估体系》等,编制年度“轻负担高质量”教育工作计划,为“轻负担高质量”教育实施创设载体,合力推进本意见实施。
附件1:开化县义务教育学校推进“轻负担高质量”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第一批县级“轻负担高质量”教育试点学校名单
附件3:开化县义务教育学校“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监测评估体系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轻负高质 实施意见
抄: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李华蓉副县长。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