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全面高素质教育的实施,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衢州市中小学第二届百优班主任和百优教研组长评选活动的通知》(衢市教人【2010】7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衢州市中小学第二届百名优秀班主任、百名优秀教研组长评选活动。2009年已被评为衢州市中小学第一届百优班主任和百优教研组长,符合条件的仍可参评。现将二“百优”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于6月29日前将推荐名单和各种材料报教育局相关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衢州市中小学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每三年评选一次,需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具体由教育局教研室负责实施,考核的相关文件另行下发。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师 评优 通知
抄:市教育局,县委办,县府办,李华蓉副县长。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5日印发
衢州市中小学百名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任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不从事有偿家教。
2.热爱班主任工作,高度重视班集体建设和班级文化建设,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学生进步明显、德智体等方面发展良好,三年内曾获校级以上文明班级表彰。
3.重视专业发展,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接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培训;具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研究能力,近三年有班主任工作经验或论文在县级及以上刊物或论文评比中发表、获奖;能够利用好班(队)会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近三年上过校级及以上班(队)会公开课。
4.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不少于6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3年。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违法犯罪事件。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带班级出现辍学的。
(3)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4)因班级管理问题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学生受到伤害的。
三、评选名额
我县推荐市优秀班主任共14名。规模大的学校可推荐1至2名,一般乡镇中心学校可推荐1名。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每年评选1次,采取个人自荐和学校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
2.县教育局将组织考评小组,按评选条件对被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人选。评选结果将通过衢州教育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民主推荐,逐级评选。
五、表彰奖励
对被评为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在教师节前后予以表彰。
六、报送材料和时间
申报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衢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申报表(见附件,规格为A4,统一为纸质封面)一式3份。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文件)、荣誉证书等原件(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
3.获奖证书、论文(著作)发表、结题课题等材料原件(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1套。复印要求:论文包括期刊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及正文;著作包括封面、版权页(含CIP数据)、目录。
4.推荐人选名单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推荐对象申报材料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5.各学校将纸质材料汇总后报送县教育局基教科黄明丰老师处,联系电话:644554。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衢州市中小学优秀教研组长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任教研组长。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在深化课程改革、实施“轻负担高质量”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师德高尚,不从事有偿家教。
2.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农村初中教师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龄在8年以上,担任教研组长3年以上。
3.能出色地履行教研组长的岗位职责,积极投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教研组长工作成绩显著,在教学、教研工作中水平高、影响大、威望高,所任教研组的学科成绩总体较为突出。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近3年来,主持、执笔或参与完成1项县级及以上立项课题并结题;有1篇本学科专业或教研组建设等相关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公开出版专著。
三、评选名额
我县推荐市中小学优秀教研组长共14名。各大学校可推荐1至2名、小学校可推荐1名。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市中小学优秀教研组长每年评选1次,采取个人自荐和学校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
2.县教育局将组织考评小组,按评选条件对被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人选。凡出现师德问题及论文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评选结果将通过衢州教育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此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民主推荐,逐级评选。
五、表彰奖励
对被评为优秀教研组长的,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在教师节前后予以表彰。
六、报送材料和时间
申报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衢州市中小学优秀教研组长推荐申报表(见附件,规格为A4,统一为纸质封面)一式3份。
2.本人教研组长工作事迹简介1份(3000字以内,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完成的教研组工作,主要成果和工作体会,重点写自己如何履行教研组组长职责,创造性地开展教研组活动)。
3.有效教研活动案例1则(案例必须是自己主持开展过的活动,语言平实,内容真实,体现自己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的构思与实践,字数在4000字以内)。
4.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文件)、荣誉证书等原件(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1套。
5.获奖证书、论文(著作)发表、课题等材料原件(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1套。复印要求:论文包括期刊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及正文;著作包括封面、版权页(含CIP数据)、目录。
6.推荐人选名单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推荐对象申报材料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各学校将纸质材料汇总后报送县教育局教研室朱志远老师处,联系电话:677178。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衢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申报表
2、衢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情况汇总表
3、衢州市中小学优秀教研组长推荐申报表
4、衢州市中小学优秀教研组长推荐情况汇总表
5、衢州市三“百优”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下载:开教发[2010]37号开化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衢州市中小学第二届百优班主任和百优教研组长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