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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10〕95号
关于成立水利系统国有企业及社会团体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纪发〔2010〕28号)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衢州市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衢纪发〔2010〕18号)精神,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审计局制定了《开化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和《开化县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根据两办法规定,为认真做好水利系统国有企业及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水利系统国有企业及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余建华
副组长:邓兴平
成 员:徐丰收 汪配泉 占勇军 黄 进 诸葛渭航
童文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室,徐丰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金库”专项治理具体工作。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 小金库 专项治理 领导小组 通知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0年9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