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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坞乡人民政府文件
塘政(2010)27号
关于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挥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的作用,就近就地及时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决定成立塘坞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人员如下:
主任:柴家涛(分管领导)
成员: 柴寿山(劳保所) 何本春(司法) 徐成云(法律服务等)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柴寿山兼任办公室主任。
塘坞乡人民政府
2010年9月2日
主题词:调解委员会 职务 通知
抄送:县人事劳动局
塘坞乡党政综合办 2010年9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