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企事业单位:
《苏庄镇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行政村 规模调整 方案 通 知
报送:县委办、县府办、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局
苏庄镇党政综合办 2010年12月2日印
苏庄镇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动员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办《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实施意见》[2010]11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调整目标及配套政策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围绕“布局调优、规模调大、实力调强、班子调好”的总体目标,坚持有利发展,尊重民意,依法规范的要求,坚持与新一轮村镇规划、中心村建设相结合,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促进发展。促进发展是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首要目的。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通盘考虑人口、要素的集聚和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调整实现提高资源利用率,方便农民生产、生活,降低农民负担,增强村组实力,推进中心村建设。
2、依法办事。依法办事是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基本前提。行政村规模调整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为依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调整方案经过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通过,形成会议纪要并附代表签字,做到依法、规范操作。新村班子依法选举产生,档案、印鉴等要依法移交、封存。
3、尊重民意。尊重民意是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重要基础。行政村规模调整涉及广大农村群众的切实利益,按照摸清民意,尊重民意,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考虑自然地理、历史沿革、语言文化、风俗习惯等因素,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发,周密部署,统筹安排。
4、乡镇主体。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以乡镇为实施主体,摸清民情、了解民意、发扬民主,把走群众路线贯穿于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始终。调整方案由镇人民政府提出,交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再由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上报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的请示。
5、积极稳妥。积极稳妥是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内在要求。行政村规模调整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从本镇和各村的实际出发,对确需调整且群众支持的先行调整;对确需调整但群众意见不一致的,做通思想工作后予以调整。积极稳妥地处置好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好村组原有利益,满足干部群众的合理要求,确保基层和谐稳定。
(三)调整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人口规模在500人以下的行政村原则上应当调整;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因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镇、中心村建设需要调整的行政村应当调整;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调整的应当调整;集体经济薄弱,村级领导班子长期软弱涣散又无理想人选的行政村应当调整;少数民族村和移民村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同一自然村的若干行政村和紧密相连的两个以上行政村原则上应当调整。本次行政村规模调整原则上不跨乡镇进行,城中村也暂时不动。通过调整,全县行政村数量总体减少35%左右,各行政村人口规模一般在1000人以上”这一调整目标,建议苏庄镇设置11个行政村,其中保留横中、余村、溪西、高坑、唐头、苏庄、方坡等7个行政村,山坑、枧畈、龙坦和大坂湾调整为一个行政村,洪源和平坑调整为一个行政村,茶岭、蕉川、倪川、漳田和富户调整为一个行政村,富楼、新联和茗川调整为一个行政村。通过调整,全镇行政村(不含新联)数量总体减少45%,1000人口以下的行政村2个。
(四)配套政策
加强对行政村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妥善处理好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关系,依法处理好原有的各类经济关系,行政村规模调整后,明确三个不变,即原村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山林合同关系保持不变;原村各类承包合同和责任制保持不变;上级对原村已确定的扶持政策和开发项目保持不变。调整后原行政村干部、工作人员有关待遇保留到新村换届止;对行政村规模调整后不再担任新村主职干部的原村主职干部,2011年底前,根据所在村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享受任职报酬;在计算任职年限时,顺延一届。
二、工作步骤
整个调整工作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明确政策、动员部署(11月28日前)
1、建立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门工作机构。
2、召开相关专题会议,暂时冻结各行政村资产,暂停使用帐户,上缴村级相关印鉴,组织对各行政村进行清产核资。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11月29日至12月2日)
1、召开镇班子会议,统一思想,建立组织,明确分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布置相关工作。
2、开展调整研究,通过专题座谈、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掌握辖区内各行政村基本情况,形成调整共识。
3、召开镇班子会议,研究确定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初步方案,上报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预审。
第三阶段:宣传发动、组织实施(12月3日至12月13日)
1、召开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2、各调整村召开村两委会、党员骨干会、村民代表会、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决议,并上报镇政府。
3、镇政府书面向县政府上报行政村规模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召开新村成立授牌大会,并公布换届选举前过渡期内新村党组织,村务工作组成员名单,代行新村党务、村务工作。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总结完善(12月14日以后)
1、召开新村工作班子成员会议,明确分工,做好相关交接工作,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归档,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及时做好集体资产的处置工作。
2、对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进行总结完善,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后续工作,保障新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这次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为切实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建立了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和4个工作组,统一协调推进全镇的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2、落实责任。村规模调整工作以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镇、村两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认真实施,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在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期间,凡是村主职干部不配合、不支持村规模调整工作,散布不良言论或抵触工作并造成一定后果的,不得享受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待遇,同时,不能列入2011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干部候选人人选。严肃财经纪律,不准瞒报、漏报和借机转移货币资金与实物资产;不准虚设债权债务;不准突击滥支乱用,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如有发现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强化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