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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政〔2010〕49号
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根据县政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产业高新、小县大城、生态发展”总体
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体系。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活动,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平台的就业服务水平和就业援助功能,全面落实各项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政策,建立健全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就业体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我县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为确保创建工作的稳步推进,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办法,2010年底我镇横坑、山甸、十里铺、汶山、小桥头、塘口六个试点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行政村标准。在试点行政村的基础上步全面推广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
三、创建标准
1、行政村范围内登记转移就业人员实现就业人数达到95%以上。
2、行政村中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
3、行政村中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
4、群众满意度高,未发生因就业问题而出现的群众上访或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四、创建要求
1、加强村级就业信息平台建设。村“两委”中有分管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配备一名以上劳动保障员,每个试点村与上一级就业管理部门联网,进行信息交换与共享,形成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格局。及时提供招用工信息和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定期宣传就业再就业等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建立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农村失业人员基本情况、求职意向登记和就业困难援助、技能培训、用工需求情况等信息台帐,及时更新,并实行网络动态管理。全面掌握本村适龄劳动力的就业状况、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情况。
3、积极扶持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干部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积极开发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就业岗位,组织灵活就业,确保行政村内低保家庭,特别是“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转移就业。
五、实施阶段
1、劳动力资源调查。对行政村内法宝年龄段内劳动力的就业失业状况进行调查,并实名登记建立台帐。 步建立全县统一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农村干部居民失业人员信息库,及时进行数据维护实现动态管理。
2、用工需求调查。对县内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建立长期联系制度和工作台帐。
3、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六、加强组织领导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试点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抓紧抓好。
2、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抓好试点单位工作,镇政府成立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组 长:江志贞
成 员:江文众
李城军 芮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江文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各试点村派驻的工作指导员,要负责帮助试点村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试点村负责具体实施创建工作,由村劳动保障员具体负责创建日常事务。
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创建 充分就业 试点 通知
抄送: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城关镇综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