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民委员会: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义重大,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前一阶段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感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解决农村居民后顾之忧的重要措施。各村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养老保险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保意识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在于群众对这一制度的认识程度。各村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思路、宣传方式,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把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讲细、方法讲明,使广大群众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参保,切实把这项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要集中一段时间上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保费收缴等各项工作,争取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争取不落下每一个符合参保的群众。特别要大力宣传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政策,算清经济账,使更多的群众知道参保实惠,在全面做好45周岁以上人群参保的同时,也要注重推动45周岁以下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
三、明确目标,确保年度任务的全面完成
根据县政府要求,2011年度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须达90%以上,其中45-59周岁人员参保率须达95%以上。截止目前,我镇参保率仅为60%,远低于上述目标,且各村工作进度极不平衡。为此,各村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分工,采取村两委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等办法,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集中一段时间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要求于5月底前完成保费收缴工作。要落实专职办事员,具体承办养老保险相关业务。
二0一一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