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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张湾乡人民政府文件
张政[2011]16号
关于扎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推进我县全面开展动物疫病科学防控年活动,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护畜牧业生产稳健发展,现就扎实做好我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防疫形势,夯实防疫基础
春季是动物疫病高发期。当前,国内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十分紧迫。国内,猪蓝耳病、猪瘟与其他病原混合感染增多,疫病的复杂性成为近期猪价上涨的主要因素。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技术措施。
二、开展集中免疫,确保免疫到位
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机制,在4月20日前完成集中免疫任务。一要集中对辖区内的小规模饲养场(户)和散养户开展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对规模养殖场要落实免疫联系人制度,责任到人,依法督促其开展程序免疫,确保免疫到位。二要按照省、市指挥部工作部署,强化免疫质量监督,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在5月上中旬,县防指办要对规模场和散养畜禽开展免疫抗体检测,扩大检测量和监测面,对免疫不合格区域和空白场,要实施连续检测,加大通报力度,及时落实补免措施。三要规范免疫操作和牲畜二维码耳标佩戴及信息采集上传,健全免疫档案和可追溯管理。
三、加强流通监管,严防疫情传播
加强对市外畜禽调入风险评估管理力度,严格执行调入前申报备案、省际公路报验和调入后报告制度,严禁从省外疫区或高风险地区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对调入前未经备案或者未经省公告的入省线路查验的,要坚决依法查处。要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贩运屠宰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等违法行为,强化仔猪贩销管理,严防外疫流入。要加强养殖场户病死、死因不明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管,继续开展漂浮死猪防控清理检查,发现死猪等死亡动物,按职责分工迅速作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好江河漂浮死猪防控工作。
四、全面落实综防措施,提升综合防控水平
一要制度化开展疫情监测。要根据开化县2011年度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检测和疫病监测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增加免疫效果检测的数量,提高检测的代表性,客观地评价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二要加强饲养场督促指导。督促指导饲养场改善防疫条件,严密实施封闭式饲养,加强引种管理,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三要规范疫情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照规定渠道报告,迅速拔除疫点,彻底扑杀染疫动物,根除疫源。四要做好布鲁氏菌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和阳性畜无害化处理工作,依法加强狂犬病免疫和病犬处置。
要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及时协调落实防控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和物资,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量化任务,确保任务到到人。5月上中旬,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将组织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检查。
张湾乡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