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高速办、铁办:
为加强我局的车辆管理,维护良好的单位秩序,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需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的车辆管理,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所有工作用车,车辆管理要落实到位,定人、定车,统一停放,归口使用。在非工作时间,车辆一律停放在车库或局大院内,不得擅自开动。若要用车,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能用车。
2、汽车油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定人定车领用。
3、车辆修理实行定点维修。一次修理费在500元以上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
4、车辆不得私自外借或交给他人私自使用。
5、在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内看电视、打牌等娱乐活动。
6、严格执行《安全行车目标管理责任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安全行车,警钟长鸣!并保管好随车的各种证件和工具。
7、奖惩办法:
严格按照《安全行车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奖惩;对因酒后驾车、未经分管领导同意擅自用车等现象,一经查实,每次扣除奖金50元,5次以上的,扣除全年奖金。
以上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车辆 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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